关于印发《兵团关于各师市团场城镇老旧供热管道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局
兵建发〔2023〕2号
关于印发《兵团关于各师市团场城镇老旧供热管道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兵团关于各师市团场城镇老旧供热管道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兵团党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兵团发展改革委
兵团财政局
2023年1月28日
兵团关于各师市团场城镇老旧供热管道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城镇供热采暖是重要民生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促进城镇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兵团党委高度重视居民冬季供热采暖工作,要求将老旧供热管道改造纳入2023年兵团“十大民生”工程系统解决。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领导有关老旧供热管道改造的批示要求,系统解决好兵团城镇供热管道老化造成的供热不达标问题,提高兵团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造任务
2023年全部完成2005年以前建成的供热市政管道、小区内供热管道和楼内公共供热管道改造任务,包括274.29公里的供热市政管道、879.45公里的小区内供热管道和楼内公共供热管道改造。
二、资金筹集
经测算,完成上述改造任务约需资金共计21.99亿元。其中,完成274.29公里的市政管道改造,约需资金14.42亿元;完成879.45公里的小区内供热管道和楼内公共供热管道改造,约需资金7.57亿元。
(一)市政管道改造资金。改造所需的14.42亿元,由兵团争取中央财政债券支持,由师市通过发行一般债券予以解决。
(二)小区内管道和楼内公共管道改造资金。改造所需的资金7.57亿元,由师市与供热企业协商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兵团机关部门职责。
1.兵团财政局负责争取财政部多安排兵团政府债券额度,来解决资金需求。
2.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3.兵团住建局会同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师市改造任务落实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以及实施监管。
(二)师市职责。
各师市对本师市改造工作负总责,成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多渠道筹集各类资金,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年内系统解决,不留盲区死角。各师市要将老旧供热管道改造工作纳入本师市2023年“十大民生”工程,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利用一年的时间完成集中改造,凡存在老化严重、热损失大等问题的供热管道,应改尽改。
(二)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师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参与改造,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对户内漏损供热设施自愿出资进行改造。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改造成效。各师市要认真研究制定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抓紧在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实施中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各师市要于每月25日前向兵团住建局书面报送改造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