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局
农 业 农 村 局
发 展 改 革 委
生 态 环 境 局
乡 村 振 兴 局
供 销 合 作 社
兵建发〔2023〕4号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统筹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服务,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村〔2022〕44号),重点从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目标、统筹谋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合力等7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总结梳理《关于全面推进兵团连队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兵团连队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兵建发〔2020〕50号)以来,兵团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连队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连收集、团转运、师市处理”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建成,连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9%;在团场新建了3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进一步补齐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11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整治销号,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焚烧等问题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建立了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库,谋划储备了生活垃圾治理项目77个,总投资31.65亿元。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团场(镇)主要采取卫生填埋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终端分类处理设施仍存在较大短板,特别是在连队,小型化、分散化的处理方式还未确立;二是部分团场(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师市、团场失查失管严重;三是连队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生活垃圾分类停留于配置分类收集设施上,尚未做到“真正”分类;四是发动职工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力度还不强,仍有职工群众认为“垃圾分类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培训不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还有待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连队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要求
连队生活垃圾治理是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重点任务,是改善连队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师市有关部门要将连队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上升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师市作为连队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进连队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连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健全“连收集、团转运、师处理”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科学合理确定连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模式,推动师市、团镇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向连队延伸视盖,不断提高连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深入贯彻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规范各环节的日常作业管理。持续开展连队清洁行动,健全连队长效保洁机制,推动连队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连队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
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导督促团场、连队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填埋为主向多元化分类处理转变,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提升连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和水平。在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的基础上,培育和引进一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中转以及末端填埋、焚烧、回收利用处理等全链条各个环节经营的环卫企业,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团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对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定,查找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制定切实管用的工作措施进行集中整治,确保生活垃圾能够及时规范处置。督促生活垃圾设施运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CJJ128)等标准要求,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设施等封闭或半封闭有限空间的安全作业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施救。
四是开展连队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经济基础较好、群众接受程度较高的一、四、五、十三师的29个连队先行开展试点,率先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为兵团探索总结连队地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其他师市也要因地制宜适时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范围。
五是建立职工群众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建立连队生活垃圾治理职工群众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动员群众共同谋划、共建体系、共管环境、共评效果,推进工作成果群众共享。
六是加强部门协作。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技术指导,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各师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落实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和加强连队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保障连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兵团农业农村局
兵团发展改革委 兵团生态环境局
兵团乡村振兴局 兵团供销合作社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