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要求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期,为指导各城市科学、扎实、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不稳定的问题,提出12条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从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重点任务、健全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机制等3个方面给予科学系统的指导意见。一是强调排查的持续性,加强动态管理。明确要求各城市开展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沿线排污口排查、排水管网拓扑结构及运行效能排查,指导城市精准摸清整治黑臭水体的底数和核心问题。二是部署5项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源头管控。明确要求各城市以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作为主要抓手,推进暗涵清污分流,削减雨天河道污染负荷;科学整治沿河排污口,抓好工业源、农业源污染管控。三是健全4项保障措施,压实长制久清责任。明确要求各城市建立返黑返臭预防机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分析;落实河湖长制长效机制,提升排水管网专业运维管理水平,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沿线排水许可证管理。

  《指导意见》基于广东省“十三五”以来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践,结合党的二十大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任务部署以及“十四五”期间国家和省的最新要求,指导地市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落实科学治理、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的治理理念,指明了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能的实施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zcjd/wzjd/content/post_42090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