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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抓好当前秋粮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34号)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抓好2023年全区秋粮生产工作,夺取秋粮丰收,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目标顺利完成,现将《关于抓好当前秋粮生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关于抓好当前秋粮生产的若干措施

  当前,晚稻大部正处于分蘖盛期至幼穗分化期,秋玉米大部处于拔节期至大喇叭口期,夏大豆处于分枝期至盛花期,秋大豆处于苗期,再生稻蓄留及甘薯等旱粮秋播农时收紧。为做好全区秋粮生产工作,衔接好冬季粮食生产,全面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务必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粮食生产工作列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红黑榜”,压实属地责任,千方百计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生产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厅粮食专班办),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二)落实厅领导联系设区市制度,加强对联系市粮油生产工作调研指导。〔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农情监测和生产调度。抢抓秋播最后一个农时,严格落实秋粮生产“一周一调度”机制,依托广西农情信息管理系统,采取全面统计的方式强化对中稻蓄留再生稻、晚稻、秋玉米、秋大豆、甘薯等粮食作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校核、调度,采取全面统计、随机抽样、第三方监测等方式重点掌握晚稻种植落实到地块情况以及生长情况,为秋粮种足种满夺高产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二、加强晚稻等秋粮田间管理

  (一)加强晚稻、玉米、大豆、甘薯等秋粮作物水肥管理等技术措施落实(9月初前分类印发技术措施)。对迟插下的晚稻田,做到早追肥、早管理;已进入分蘖盛期或够苗期的晚稻田,要及时疏通田外排灌沟、排干田水露晒田,坚持主攻单产,打造高产示范典型。特别是秋玉米、晚稻种植迟的地方,要强化早攻苗培育高产群体,分区域、分品种精准指导,不误农时。玉米灌浆期及时采取“一喷多促”措施,水稻生长中后期采取“一攻三喷”措施,促进穗大粒多和提高结实率、增加粒重。充分利用好农业用水资源和肥水一体化设施等,解决秋玉米生长干旱问题。抓好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寒露风防御,确保晚稻正常抽穗扬花和灌浆结实。〔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机中心、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厅科技教育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等〕

  (二)加强病虫害防控措施落实,严格用好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根据田间病虫发生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积极发动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方式,抓好病虫害防控工作,确保全面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牵头单位:自治区植保站,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中心;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科技教育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等〕

  三、大力打造示范样板

  (一)重点推进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18个项目县)、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全区全覆盖)、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62个项目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92个项目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96个项目县)等项目实施,抓好示范样板建设,树立榜样,形成典型,加强交流学习,以点带面,大面积提高单产。〔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等〕

  (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强化项目融合和协同攻关,整合推广、种子、植保、农机、农田、土肥等方面的项目、力量、资金,联合打造自治区、市、县三级示范片(点)。〔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等〕

  四、开展巡回服务指导

  (一)进一步落实落细万名农技员“网格化”包村联户开展“送技上门”科技服务活动,统筹推广、科研等方面技术力量,加紧组建秋粮生产包市包片技术指导服务小组,在作物生长和病虫害防控的关键时节开展巡回指导,在重点区域蹲点服务,确保技术到田入户、作物生长期服务全覆盖。每次调研指导后5日内,要形成基本情况汇报和问题清单反馈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牵头单位:厅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等〕

  (二)建立专家对接市县、市县对接专家的畅通联系对接制度,编印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的有关创新团队以及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联络员名册,特别是承担全国绿色高产高效项目、自治区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全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项目的市县负责人、联络员名册。〔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等〕

  (三)重点抓好整建制推进县的单产提升。明确牵头负责指导5个大豆玉米整建制单产提升重点县的工作单位,自治区农机中心负责指导兴宾区(玉米),自治区植保站负责指导桂平市(玉米),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指导田阳区(玉米),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负责指导都安瑶族自治县(大豆),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指导靖西市(大豆)。〔牵头单位: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科技教育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玉米、大豆创新团队等〕

  (四)开展“揭榜挂帅”活动。引导组织创新团队专家参与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每一位专家领衔一定数量的高产攻关“责任田”,建立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和种植农户的联结机制。〔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科技教育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等〕

  五、科学抓好农业防灾减灾

  (一)进一步完善与气象、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同作战,密切关注天气、水文变化情况,及时广泛发布农业生产灾害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等〕

  (二)强化灾后重大病虫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及时发布病虫情报,科学指导防控,努力压低病虫发生基数,坚决遏制灾后大面积成灾危害。〔牵头单位:自治区植保站,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等〕

  (三)做好灾前灾后的科学研判,组织派出专家指导组、小分队,深入一线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等〕

  (四)加强灾情调度统计,多渠道争取救灾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对因灾绝收的地块,做好种子、肥料、农机具等救灾物资调剂调运,指导农民根据茬口、季节、水利等情况及时改种、补种甘薯、马铃薯、杂豆等粮食作物。〔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等〕

  六、提早谋划秋冬种工作

  全面落实秋冬种粮油生产,充分利用冬闲田、撂荒地发展秋冬种,抓好玉米、马铃薯、再生稻、小麦和收籽油菜等秋冬粮油作物生产。继续挖掘马铃薯生产潜力,扩大推广“稻稻薯”等一年多造粮模式,努力打造“吨粮田”。在适宜地区,指导扩种冬小麦。〔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水稻、玉米、大豆、薯类创新团队等〕

  七、做好惠农补贴保障工作

  加大粮油补贴项目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各县(市、区)抓好项目实施。坚持月调度推进制度,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开展种粮补贴项目发放情况通报,督促指导各地做好资金发放工作,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牵头单位:厅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种业管理处,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等〕

  八、加强宣传引导

  (一)加大粮食生产相关工作宣传力度,注重发掘和宣传粮食生产高产先进典型和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创新举措,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等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各完成至少4篇关于粮食生产方面的新闻素材撰写,由厅办公室、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负责联系媒体报道。〔牵头单位:厅办公室,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等〕

  (二)加强典型生产模式的调度收集,整理成册,在全区推广。〔牵头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粮食专班办),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机中心、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等〕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bf/t172536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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