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821号(农业水利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谢文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湖北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开发和建设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是提升品牌影响。我部先后组织拍摄两期地理标志农产品专题纪录片《源味中国》,在央视等平台播放,获得广泛好评;2022年启动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首批发布五常大米、洛川苹果、西湖龙井、盐池滩羊、盱眙龙虾等7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关区域公用品牌,建立核心授权企业及产品名录。二是加强产销对接。2015年以来,我部连续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设立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展,举办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推介会。2021年起,建设“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支持各地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推介活动3100余场次。三是健全品牌标准。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区域品牌价值评价 地理标志产品》(GB/T 36678),有力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截至2022年底,我国品牌领域国家标准达41项。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产品精品培育计划,开展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依托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品牌日等公益性展会,着力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二、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我部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一是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2019—2022年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共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2.3亿元,支持了88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建成核心生产基地和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共3712个,完善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883个,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培训超过80万人次,带动约1400万户农户增收490亿元,累计支持4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有效提升各地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积极性。二是在产业融合项目中给予支持。2020—2023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产业融合建设项目,将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作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重点实施内容,支持产品超过800个。2021年,中央财政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扩大至全国,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险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积极推动将地理标志农产品作为农产品“三品一标”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强国战略等相关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项目和政策,引导地方因地制宜地创设出台支持政策,高质量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示范样板。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2308/t20230829_64354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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