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54号建议的答复
薛志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标准农田的水、路、林建设
建设灌溉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是把耕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的重要措施,有关政策文件和国家标准已对相关建设内容作出明确规定。2021年,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要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加强雨水和地表水收集利用;机耕路宽度宜3—6米,生产路宽度一般不超过3米,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可适当放宽;以受大风、沙尘等影响严重区域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2022年,修订的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 30600—2022,以下简称《通则》)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明确了各项农田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规定,整体工程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我部一直鼓励各地在《通则》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生产需要确定适用于本地具体建设内容和地方标准。目前,一些地方已经陆续出台了包括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内的指导意见或地方标准,起到了很好指导效果。我部也正在研究制定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性规范。
下一步,我部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在《规划》和《通则》等政策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出台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技术规范,加强并细化对各地建设工作的指导,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关于高标准农田中增施有机肥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2022年,新修订的《通则》也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纳入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通则》规定,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要通过秸秆还田、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耕深松等措施,保持或提高耕地地力,并提出高标准农田建成3年后,东北区平原地区的土壤有机质含量的目标值宜≥30克/千克,西北区宜≥12克/千克。具体施肥时间、方式、类型等可由各地结合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情况确定。不少地方结合土壤普查、退化耕地治理等工作摸索出一套适用于本地的土壤培肥新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强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相关工作,保障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力不降低、质量有提升。
三、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加强建后管护是确保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规划》要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由地方政府负责。我部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健全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对灌溉渠系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鼓励地方政府按规定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规定,在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有关要求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管护质量。各地在实践中也形成了“网格化”、“田长制”、“大托管”、“保险总揽”等一系列模式和做法,取得较好效果。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全面总结各地有效做法,加快制定出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政策意见,细化指导各地开展建后管护模式创新,提升管护效果,确保高标准农田长期持续发挥效益。
四、关于加大资金投入
建设好高标准农田需要有力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截至2022年底,国家已投入大量资金,累计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意见》指出,要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规划》确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一般应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在资金测算分配时,已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等因素,对内蒙古自治区予以倾斜。2023年安排资金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农田245万亩、改造提升150万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5万亩。内蒙古自治区也可按照《意见》和《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力等因素,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地方支出责任。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按规定加大对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在内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指导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共同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水平。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308/t20230821_64346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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