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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5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赵立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推广低碳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清洁低碳能源技术推广与利用。一是积极推广应用农村生物质能。充分发挥我国农村丰富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生物质资源优势,示范推广应用打捆直燃供暖、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沼气/生物天然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在北方农村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清洁供暖模式,年供暖面积达到815万平方米。建设秸秆成型燃料厂及加工点2664处,年产量达到1280万吨。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7395处,年产气14亿立方米。二是积极推动太阳能利用。推动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器等在农民采暖、洗浴、炊事等方面应用,组织制修订了一批技术规范,为农村地区利用太阳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稳妥推进光伏、地热能等新能源与农业融合发展。推动光伏发电与农业设施有机结合,鼓励光伏农业新兴商业模式探索,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光伏扶贫工作,全国8.3万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年发电177.66亿千瓦时,发电收入总额132.41亿元,累计带动设立脱贫人口公益岗位94.24万个。

  二、关于提升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水平

  2021年,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推动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等农村电网薄弱地区,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推动网架结构和装备升级。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和郊区亮化等工程,推动新能源与路灯、座椅等公共设施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作,推动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统筹居民采暖用电需求,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整合供热资源,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也可将中央资金统筹用于清洁供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制定出台农村清洁用能补贴政策

  2017年,为治理散煤污染,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启动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预算,支持探索天然气、电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光伏、热电联产等多种有效的清洁取暖模式。从2020年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累计安排159.8亿元,用于完成试点城市“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运营补贴。同时,指导地方制定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多方共赢的市场化项目运作模式,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四、关于开展清洁能源低碳乡村试点

  2023年,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按照“多能互补、追求实效,因地制宜、多元创新,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乡村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和能源需求,立足农村地区生活与生产用能有效供给,以低碳清洁能源供给为主线,聚焦供暖、炊事、设施农业等领域的减排降碳,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应用。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010–59193032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2308/t20230804_64335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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