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二批)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对于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试点工作的意见》,积极创建“国家农安县(市)”,打造了一批标杆和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形成高水平监管、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按照《关于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工作的通知》(农质管函〔2022〕99号)要求,现将第二批命名的“国家农安县(市)”创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供学习借鉴参考。
附件:1.高新区(新市区):持续巩固农安县成效 保驾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2.阜康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助力国家农安县品牌建设
3.伊宁市:多举措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4.博乐市:多措并举 全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5.库尔勒市:巩固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效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
高新区(新市区):持续巩固农安县成效
保驾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高新区(新市区)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东临城市快速路—河滩路,南起新医路,西临太原路和乌昌快速路,北至乌鲁木齐中心城北边界,国际机场、铁路、公路、地铁四位一体。下辖一镇四乡22个行政村91个村民小组,现有耕地9.70万亩,其中蔬菜5.60万亩。种植业主要以蔬菜为主,涵盖茄子、韭菜、辣椒等40多个品种,是首府乌鲁木齐市重要的“菜篮子”供给地之一。自创建国家农安县以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持续发力,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机构已取得机构考核及资质认定“双认证”,承检能力132项,具备农、畜、水、奶、重金属五大类检测能力。截至目前,在各级例行抽样和监督抽样中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
基层监管有活力,产品质量保安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标准化建设运行良好。所辖三个乡镇监管站均配备2名专职监管员、检测人员,下辖17个村各配备1名兼职村级协管员,实现了乡镇监管站办公有场所、检测有设备、监管有人员的三有机制。构建了任务明确、权责清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农产品安全网格化三级联动监管体系,并建立健全村级协管员考核机制,将村级协管员队伍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每年拨付协管员工作补助31.01万元,为协管员队伍稳定工作高效打下了良好基础。截止目前乡镇监管站、协管员按照监管、协管职责累计出动597人次,开展合作社、企业巡查756家次。乡镇监管站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生鲜乳速测3850个批次。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有力。率先在全市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工作。制定了高新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形成“农业农村部门管开具,市场监管部门管查验”的工作格局。开展了承诺达标合格证“村村过”培训12场次,培训人数302人次,发放承诺达标告知书及各类宣传品1154份;创新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追溯码”,实现一键开具带有追溯码和品牌LOGO的“升级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同时部分企业积极创新达标合格证亮证形式,逐步实现了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截至目前已使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55.00万张,带证销售产品1.61万吨。
农产品品牌创建再上新台阶。自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高新区(新市区)累计6个蔬菜品种入选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其中,高新植物工厂生产的“雪山玲珑果”番茄荣获“全国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十大番茄”第二名。同时“天山红薯”和“雪山玲珑果”樱桃小番茄荣获“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称号;高新区(新市区)紫晶川梭高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无土栽培种植荣获乌鲁木齐首家“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证书”。
贴近民声的宣传取得实效。一是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开放日活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后一公里”上,使广大市民更加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工作职能及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该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喜爱和认可,新疆电视台直播民生频道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是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更安全身体更健康”系列活动,采取多样渠道和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浓厚氛围。三是举办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传递质量信任、服务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世界认可日”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开放日活动。四是各地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来高新区(新市区)交流学习被新华网报道。
附件2
阜康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助力国家农安县品牌建设
阜康市下辖天山天池景区、产业园区和4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61个行政村、22个社区,总耕地面积86.50万亩。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70个,涉农龙头企业15家。2021年总播面积54.06万亩,出栏牲畜32.97万头(只)。现有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43家,其中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3家。
强化政府属地责任落实。由农业、发展改革、财政、食药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制定了具体的量化、细化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达5.34%。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持续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抓好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的监管和执法巡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对农资市场、兽药、饲料市场进行了全覆盖清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病死畜禽、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下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以农产品基地、养殖合作社、果蔬收贮运主体和定点屠宰场为监测重点,以定量检测为主,定性检测为补充,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所有乡镇以定性检测为主开展例行检测,农产品抽检“镇不漏村、村不漏基地”。
积极推进绿色种植。2022年申请修订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农、畜产品地方标准等技术规程7个。在大型规模养殖场试点推广实施畜牧业“四良一规范”综合措施配套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双减”工作,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1个,建设农家肥和绿肥堆肥积造示范点2个,有机肥施用面积35万亩,发布病虫情报14期,农技快报2期,年检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4万亩,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面积12.4万亩,获得绿色产品认证46个。
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抓好系统内部监管与执法、畜牧、兽医和种植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切实行使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我们农业部门的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从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入手,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和监管工作。另一方面抓好与市场监管局的衔接配合,实现农产品生产全程监管,发挥超前监管,预防为先的监管理念,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不断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打造面粉、种子、驼奶、肉牛肉羊、猪禽、加工番茄、特色酒庄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创建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新疆著名商标1个、新疆农业名牌产品3个,进入全国“名优特新”目录农产品2个,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6家、州级示范社27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0家,农产品产销联盟2个,创建区域性农产品品牌“瑶池王母”系列产品28个。
持续开展品牌化市场营销。借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金字招牌”,深入推进“十城百店”工程,持续加强疆外农产品外销平台(旗舰店)建设,加大阜康特色农产品入驻特色农产品新疆馆力度。用好援疆机制,持续巩固山西、福建市场开拓成果,发挥网络平台作用,促进绿色食品产销对接,优化线上优质电商平台和线下连锁超市资源,发展优质农产品线上交易,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
附件3
伊宁市:多举措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伊宁市在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基础上,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民生工程,紧紧围绕“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执法和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有力提升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伊宁市作为第二批国家农安县,伊宁市委、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与各部门、各乡镇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县乡村联动、成员单位相互协调,形成了职责分明、协调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落实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工作经费,有效保障监管工作正常运行。
织密安全防线,推进农产品网格监管抓实抓细。根据《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伊宁市农产品种植分布情况,在全市建立6个乡镇监管站,在5个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设立农产品监管实验室,明确了12名网格监管员和32名协管员的监管、检测职责。形成“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抓实应急演练,提高农产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和提高市、乡、村三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靠性,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全面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能力,做到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推行标准生产,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紧紧围绕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会议、培训、科技下乡、田间课堂以及农民夜校等形式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基地合作社及农户开展宣传和培训。围绕优势农产品,修订完善了粮油、蔬菜等多个品种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农户广泛开展农药减量行动、化肥零增长行动、新型高效肥料试验示范活动。全市创建了4个科技示范基地,努力打造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蔬菜全产业链,形成占地2000余亩的露地果蔬生产、采摘基地;占地350余亩的82个双温大棚绿色草莓和葡萄种植采摘园;10万亩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及4000亩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有力带动了主导优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产品追溯,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追溯凭证为载体,持续推进追溯“六挂钩”机制落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应用,全域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市162家农资经营店及72家农产品生产主体已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注册,完成农作物品种经营网上备案161个,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达3500吨以上。
加强舆情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围绕“农安县创建”这根主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全面提高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联合公、检、法、市场监督等部门共同举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制作大型彩色农安县宣传喷绘两幅,全市道路天桥LED宣传语26幅。
附件4
博乐市:多措并举 全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博乐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距首府乌鲁木齐市524公里,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博尔塔拉军分区所在地,行政区域面积7500平方公里,有可耕地90万亩。全市辖6个乡镇场、5个街道,有105个行政村、53个社区。博乐市于2019年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投入。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博乐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日常工作。市人民政府将农产品质量监管相关机构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博乐市财政每年安排30余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系统运行维护、产品检测、监督抽查等。
强化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监督不断提高源头治理力度,运用国家、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作用,将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生产加工企业农场交易市场等100%纳入监管名录。对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做到全部告知。对博乐市28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录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真正做到了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化的信息可追溯。基地农产品自2020年起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市销售,总计销售产量6450吨。
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探索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模式,创新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市级层面统一制作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图,各镇(乡)为辖区内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统一制作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公示牌,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人员、监管区域,所有网格图和公示牌全部上墙。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模式。市、乡镇、村共有16名监管工作人员,全部明确到各级网格中。乡镇负责村级协管员选聘工作,明确协管员职责,制定协管员管理和考核制度。全市共配备124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级协管员,全部明确到一级网格中,网格图和公示牌全部上墙。
强化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与日常检测巡查工作。一是开展季度例行监测。积极配合自治区农业厅开展季度例行监测,重点检测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农畜水鲜食农产品,2022年已开展例行监测抽检检测合格率98.4%;监督抽查合格率97.80%。二是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监管巡查。乡镇各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有序开展,2022年乡镇监管站累计开展农产品质量巡查48次,范围覆盖全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三是定期开展快速检测。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每周开展一次的快速检测,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抽检。2022年快速检测合格率100%。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始终强化疫病监测、“瘦肉精”检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及养殖水域管理,实现检测全覆盖,检测合格率100%。
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突出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种养基地产地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现有绿色食品5个,认证产量165吨;有机食品61个,认证产量11.12万吨,认证面积2.84万亩;认证小麦和玉米绿色原料基地13.60万亩。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制定了测土配方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90.00万亩,配方肥应用面积达到播种面积的95%,主要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20%以下。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化肥减量增效典型示范点10个,示范面积2万亩。
目前,博乐市已形成“博乐牛肉”“天莱香牛”“雪山牛谷”“田园康”“赛里木”“博圣酒精”“夏尔希里”“中酒”等多个知名农业品牌,特别是“博乐牛肉”已成功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牛肉更是被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等多项世界级、国家级专业赛事指定牛肉供应品牌,并获得了有机产品金奖。“田园康”鲜食玉米、“金麦园”等产品已远销北京、湖北等地市场,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
附件5
库尔勒市:巩固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效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库尔勒市种植粮食、优质棉、香梨、特色农作物160.08万亩,其中蔬菜1.09万亩。规模养殖场57家,育肥牛羊出栏36.23万头(只)。2019年库尔勒市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以来,库尔勒市从明责任、定制度、抓基础、强监管、建体系入手,不断巩固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效。
以明责增效为着力点,落实政府属地责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底绩效考核,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回头看”推进会、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制度,建立乡镇会商机制,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以健全监管体系为核心,夯实监管基础。一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市级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设立农产品监管科,12个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58个行政村配备村级协管员,主要种养殖基地设有内检员,逐步完善了市、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名录。将110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将278家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逐步实现生产到销售的全域化监管。三是积极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作用,在生产基地广泛宣传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索证,倒逼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落实。四是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严查、严打在蔬菜、水果上使用高毒和禁限用农药行为。对全市3344座温室大棚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生产档案。
以技术能力为支撑,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充分发挥市、乡(镇)、村监测网络作用,完善和优化监测方案,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加大重点农产品品种定量检测力度。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市政府投资建设3900平方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大楼,配备500余万元检测设备。2022年,检测中心取得“双认证”检测项目参数达206个,检测合格率99%。
以专项执法为载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建立齐抓共管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生猪私屠滥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查处禁限用农药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2022年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03辆(次),执法人员683人次,查办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违法案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3起,其中农资案件17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立案调查3起,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起。
以提高质量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绿色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高效低毒农药使用、香梨提质增效等技术,推进农业投入品统一采购和使用,在生产基地统一发放生产记录。建立化肥减量技术服务示范区4个1.30万亩;制定和实施蔬菜、香梨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32个;建立香梨示范园328个、绿色食品生产基地6.40万亩、认证绿色食品19个、有机产品20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2020年12月25日“库尔勒香梨”荣获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农产品。
以加强宣传培训为手段,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创新宣传方式,通过门户网站、宣传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覆盖市高速路口、飞机场路、市内大型商超、生产基地等;结合“科技之冬”、科技下乡、“访惠聚”、农民夜校、干部下沉基层等活动,2022年举办实用技术培训300余期,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00人、乡村农技人员和农民1万余人次;通过新疆广播电视台、巴州电视台、库尔勒好地方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库尔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211/015a0cc68dd44e4ab2bbc2fbe88529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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