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三批)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对于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试点工作的意见》,积极创建“国家农安县(市)”,打造了一批标杆和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形成高水平监管、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按照《关于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工作的通知》(农质管函〔2022〕99号)要求,现将创建第三批“国家农安县(市)”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供学习借鉴参考。
附件: 1.克拉玛依区:聚力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新和县:创建国家农安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3.焉耆县: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13日
附件1
克拉玛依区:聚力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克拉玛依区,位于准噶尔盆地西部,是克拉玛依市政府所在地和城市中心区,也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工业基地。下辖6个街道办事处,1个农牧乡,67个社区居委会,3个行政村,1个牧场。2022年农作物播种面积36.93万亩,现有畜禽饲养量达到6.72万头(羽)。克拉玛依区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属地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意识。为使创建工作开好局,取得预期效果,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区政府制定了《克拉玛依区关于创建国家(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克区政发﹝2021﹞12号)。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下辖乡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落实了5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同时,将区直相关部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三是提升监管能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打造了以综合监管队伍为主,检测、行政执法和农业生产3支队伍为辅的“1+3”监管队伍体系,把农业法制培训由执法人员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延伸。
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是第一责任人。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对辖区内的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进行宣传,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集中培训,告知责任,签订责任书。同时要求农产品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二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生产企业诚信意识,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对生产主体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和抽检,被举报核实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在媒体上给予曝光。
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农产品常态化监管机制。一是扩大检测范围。将辖区内生产主体、超市、农贸市场等监管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覆盖,本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本地产农产品检测结果在克拉玛依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二是录入生产主体信息。及时将辖区内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注册国家(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目前已纳入平台监管生产主体共30家。三是不断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对所有生产主体进行宣传指导,要求上市农产品必须开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两手抓。
建立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全年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屠宰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联合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农药及农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举报奖励等机制。
健全生产标准,不断提升生产质量。制定两区划定,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一是推广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积极开展创建蔬菜标准化生产园、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截至目前,认证绿色农产品8个,创建蔬菜水果标准园2个,大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植保、配方施肥技术,建设5个科技示范基地,依托科技示范基地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建设玉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示范面积6800亩,蔬菜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示范面积1000亩。二是提升质量安全意识。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电子宣传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34次,培训各类人员66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200余份,同时在中心城区电子宣传屏幕滚动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标语,在超市、农贸市场、种养殖合作社张贴海报放置展架195个,在全区范围内发送短信14000余条,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附件2
新和县:创建国家农安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有一个古老而美丽的县城叫新和,新和县行政区划总面积5820.46平方公里,辖乡(镇)8个,片区管委会1个,社区53个,行政村56个,全县耕地面积130.70万亩,畜禽存栏210万头(羽),是典型的农业生产大县。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群众购买放心安全的农产品,新和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的工作部署。
加强领导,强化管理。2020年新和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优质小麦生产年、现代果业提升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年、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年、设施蔬菜效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年等六年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活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夯实了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突出重点,成效显著。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做好检测工作。新和县农业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于2009年8月,现有编制6人,实验室280m2,配备检测设备110台套,2018年8月获得水果和蔬菜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及有毒有害物质3类产品50个检验参数资质认证,整体队伍业务素质和检测技能不断提高。2022年,农产品定量检测合格率99.5%,定性检测、监督抽查、例行监测合格率100%。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专兼职人员16人,成立了37个村级农业服务站,常态化开展监管工作,在全县建成了“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开展各类培训,提高监管效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标准化种养基地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100%,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全县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均装备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开展产品质量追溯,基本实现了农产品“生产信息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产品质量可追溯,主体责任可追究”目标。
创新机制,加快发展。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追溯系统。县政府先后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信用等级评价、“两品一标”认证奖补、交叉检查和通报约谈等系列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积极性。2020年新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对全县124家农资门店进行监管。推行农资产品登记备案、质量监测、经营公示制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形成了人人关注,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做好部门协作,抓好合格证制度落实。县农业农村局与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生产合作社现场签订食用农产品承诺书,明确农产品生产者需对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明,市场开办者应依法审查销售者相关证件,并留存备查,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予以公示并限制入市交易。三是切实落实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合格证的生产者编号由新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并建立管理台账,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监督检测执法检查,建立资质审查,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对接机制,打通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最后1公里”。
自2021年2月开始,我县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果。全县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菜篮子”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了99%以上。近三年来,新和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附件3
焉耆县: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
安全管理水平
焉耆县现有耕地43万亩,野生药用植物100多种,农作物70余种,酿酒葡萄、工业番茄、色素辣椒、小茴香、白瓜籽等经济作物品质优良。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优秀县”、“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先进县”、“自治区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近年来,焉耆县突出监管机制、创新模式方法,以信息化为手段,以社会共治为路径,稳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围绕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及乡镇场工作任务,并将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全委扩大会、政府年度报告和绩效考核;二是强化部门协作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相互配合,逐步完善了县、乡镇、村级监管网络,做到监管工作“基地有人做、村有人看、乡镇有人管、县有人查”。
健全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对各监管环节的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监管名录。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推动基地建立蔬菜专业合作社,先检测后上市,产品与市场直接对接。三是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自觉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质量追溯信息平台。
实施标准化生产,推进绿色种植。一是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大力推广0.01mm标准地膜,切实加强农田残膜综合治理和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二是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要求,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积极推进农业投入品统一采购和使用,发放生产记录,建立生产档案,对生产过程农事活动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据可查。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障产品安全。一是建立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龙头、乡镇、基地、市场快速自检为主体的县、乡镇、市场三级检测网络,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关卡”。二是建立以县农产品检测中心为中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为支点、生产基地定期抽检为基础的监测网络,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
严格投入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加强畜禽用兽药、饲料监管。充分利用国家兽药追溯体系信息监管平台,督促经营户落实进销货台账,对辖区内养殖户开展用药技术培训,落实畜禽休药期,引导养殖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二是加大农资市场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农药经销门店进销货台账、来源去向、实名制登记,督促农资经营户健全购销台帐。三是加强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农用硝酸铵、硝酸钾)肥料的管控、实名购买和农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工作。四是严格落实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对进入屠宰场的牲畜实行宰前检查、宰后检疫;每月巡查畜禽规模场(小区)防疫条件、兽药饲料使用、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等情况1-2次。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打击私屠滥宰、违规调运动物及兽药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211/515dd22236e844f7aaa1dc5d2a90d1d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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