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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省国土测绘院、省国土空间规划院: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

  2022年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是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职责,首次统一部署、共同开展的一项重大基础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等工作不仅是名称的调整和工作的延续,同时对组织形式、调查监测方法、内容等进行了重大调整。

  工作目标和任务: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2021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林地、草地、湿地的二级地类基础上,依据林草湿调查监测底图开展年度调查监测,对国土变更调查林地、草地范围外的林草覆盖,按照应调尽调的原则,进行年度更新调查并单独标注。

  掌握省、市、县三级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省自然资源厅成立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专班,负责统一领导和部署工作。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参照国家和省级工作专班方式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实施调查监测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具有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规划、生态修复、耕地保护、林草湿地管理等职能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分设的市,由负责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单位牵头,共同组建工作专班。各级主管部门和专班要深刻理解新形势下调查监测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认识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业技术队伍,落实经费保障,加大专业技术和安全、保密培训,健全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工作 

  林草湿调查监测任务分为图斑监测、样地调查、质量管控、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数据汇交共享、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协同衔接、技术方法创新等工作。

  省级由厅专班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牵头组织,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具体实施。工作中注重加强技术方法创新研究,探索基于高清遥感影像、激光雷达数据和精确定位的小班森林蓄积量产出方法研究与试点,年底前生成基于探索成果的市级森林蓄积量本底数据。省国土测绘院全程参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

  市、县两级原则上继续沿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林业主管部门配合的组织模式,各级专班具体组织实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下设的实施组和质量控制组,要由多年从事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同志组成,具体负责调查监测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成果质量审核。建立成果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对调查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严守时间节点,确保成果质量

  全省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划分为:前期准备(4月)、调查监测(5月—9月)、汇总分析(9月—10月)3个阶段。各市专班和省国土空间规划院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扎实组织、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各市9月10日、20日、30日,按照30%、50%、20%的比例上报复查合格后的成果;10月底前,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将省级检查合格后的成果报省工作专班,同意后按时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

  各级工作专班严格落实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的主体责任,严控成果质量。实施过程中坚持分阶段分层级的全程质量管控,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图斑监测严格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检查”的质量管控机制,做到事前指导、事中检查、成果审核,确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样地监测执行“首件必检”制度,加强自查、检查、验收和指导,切实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上级要求,配合开展国家级质量检查。

  四、注重协同衔接,守牢安全底线

  要严格执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要求,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梳理汇总,加强协同衔接,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标注、记录,在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坚持以人为本,守牢安全底线。调查监测工作要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国家下发的《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内容,将安全和保密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全体调查监测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注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分级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人身安全,有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落实保密管理各项要求,确保数据资料安全。

  各市工作专班组成方案和联络员信息,在通知下发1个月内通过邮箱上报省工作专班。

  省工作专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岩峰  0531-51791099

  姜建成  0531-88563500  

  张文信  0531-88586391 

  邮箱: zhaoyan2543@shandong.cn

  附件:1. 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专班

            2. 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

            3. 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实施方案

            4. 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205/t20220506_3913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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