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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省海洋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有关新闻媒体:

  2021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保护、守底线,强保障、促发展,为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和各新闻媒体围绕自然资源工作的生动实践,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新闻稿件,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为激励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和各新闻媒体更加重视、支持并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经研究,省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一)好新闻评选范围

  2021年,在报刊、通讯社、电视台、电台、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新闻平台首发的自然资源题材原创新闻作品(具体详见附件1)。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范围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参评单位为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厅和省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厅和省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从事宣传工作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好新闻申报条件

  1.参选作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

  2.参选作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特色突出,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富于创新,社会影响好,能够充分展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

  3.重视传播手段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转载、链接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4.对同一题材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5.参选作品应为申报单位原创,并在2021年度内首次刊发。

  6.存在导向不当、社会影响不良、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文不对题、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推荐。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定期研究部署重大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积极配合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在重大宣传活动中无缺位现象,无重大负面舆情或舆情应对处置得当。

  3.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宣传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积极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宣传效果良好。

  4.积极组织订阅行业报刊,读报用刊工作积极有效。

  (三)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宣传纪律。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创新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

  3.遵守宣传工作纪律,积极协助做好省厅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相关宣传工作,敢于担当,认真负责,宣传工作业绩突出。

  三、奖项设置

  (一)自然资源好新闻(实际数量视作品征集情况而定)

  设置特别奖10件,优秀奖30件,贡献奖40件,原则上按照网络作品类、文字作品类、广播电视作品类及摄影作品类开展评选。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15家,宣传工作业绩突出个人30名。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报送。

  (二)报送工作截止后,省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厅领导审定。

  (三)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名义印发通知进行通报表扬,评选结果在厅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布。

  五、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组织推荐申报工作。请省海洋局通知各市海洋主管部门参加。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统一报送。各市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可推荐本辖区1至2个单位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2至3人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汇总本辖区推荐情况后统一报送。厅和省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可推荐本单位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可推荐1人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报送好新闻作品数量不限。

  (三)本次评选报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称及推荐表名称统一按照“报送单位+作品标题/推荐单位名称/推荐个人姓名”格式命名。

  (四)报送好新闻评选的,参评作品全部文字材料请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中,同时在邮件中另附参评作品发表时的完整报纸版面(PDF格式,文件名为作品标题),网络作品需提供作品链接,摄影及影视作品需附作品原件。为便于后续公开宣传,入选好新闻的,需向省厅授予相关著作权权利(详见附件4)。

  请各单位于5月24日前将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辉 肖婷婷  0531—51791315

  邮  箱:xiaotingting@shandong.cn

  附件:1.《自然资源好新闻参选作品申报表》

            2.《参评单位推荐表》

            3.《参评个人推荐表》

            4.“自然资源好新闻”作品著作授权书范本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205/t20220506_3913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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