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四权四制三把关” 激发村民自治活力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简称“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谋划、部署、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20年来,浙江省持之以恒实施“千万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成效显著,影响深远。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实施“一产重塑”为主抓手,以“二产带动一产、工业反哺农业”为特色路径,扎实推进“美丽旗区、美丽集镇、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四美联建,实现了精美发展、精品生产、精致建设、精准增收和精细治理,持续推动“三农三牧”工作闯新路、进前列,探索出一条以工补农、城乡融合、建设共同富裕鄂尔多斯的实践新路径,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
伊金霍洛旗全旗总面积5600平方公里,辖7个镇、13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21.15万人,其中农村牧区常住人口5.84万人,属于农牧交错区,农区居住人口集中,牧区地广人稀,嘎查村“两委”干部普遍只有4—5名,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力量薄弱,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意识不强,原有治理制度无法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日益突出。为彻底扭转这一局面,近年来,伊金霍洛旗在不断探索研究的基层上,创新推行了“四权四制三把关”村级民主管理模式,逐步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形成了可推广复制的基层管理经验,成为自治区乡村治理典型示范区。
一 推选“四优”代表
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在村民自愿推荐前提下,按照每5至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的原则,把理论水平过硬、业务素养较高、办事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望高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代表村民行使“四权”、落实“四制”。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培训,保障党支部履行决策组织权、村民代表会议履行决策表决权、村委会履行决策实施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监督权和决策启动机制、民主表决机制、组织实施机制和监督评议机制运行,夯实村级民主自治基础。
二 严格履行“四权”
嘎查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土地(草牧场)征用及补偿分配,集体土地(草牧场)流转,宅基地使用、分配,农村牧区五保、低保享受人员的评议,村规民约修订等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都按照组织、表决、实施、监督权责要求进行。第一步,由村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和有威信的部分村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议题;再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两委会议,就议题进行商议,并征求村民意见、召开两委会确定正式议题,确保党支部决策组织权履行到位。第二步,按照正式议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确保村民代表会议决策表决权履行到位。第三步,村委会严格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议事项,组织实施,确保村委会决策实施权履行到位。第四步,在实施完成后,及时向村民公布实施结果,接受监督,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决策监督权履行到位。村委会将实施结果公布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实施结果。
以伊金霍洛镇布拉格嘎查开展绿化征地工作为例,村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先行学习政策文件并提出初步计划,随后召开两委会议进行详细商讨确定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全面传达相关政策信息和初步工作计划,充分征求村民对于征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敲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真正做到了“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拿主意”。
三 充分落实“四制”
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都按照决策启动、民主表决、组织实施、监督评议的运行机制进行。决策启动机制。村级所有重大事项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村民代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随时召开。民主表决机制。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均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的执行主席主持召开,通过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一般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或通过表决后方可形成决议。组织实施机制。村民代表会议上决定的事项,由村民代表向所代表的村民讲清说明。村委会按照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严格执行,并随时公开实施进度和实施结果。监督评议机制。村党支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委会的组织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定期不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情况向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反馈。年度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对“两委”班子述职述廉工作的评议。
苏布尔嘎镇光胜村在推动全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过程中,抓紧抓实成员身份认定、认定结果公示、编制名册等各个工作步骤,确保25名村民代表表决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充分落实了民主表决机制。
四 切实做好“三把关”
各镇成立民主决策领导小组,负责对村执行“四权四制”村级民主管理工作程序进行指导审核和三次把关。第一次把关,对嘎查村“两委”商议形成的意见进行把关,重点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切合实际、是否符合群众意愿。第二次把关,对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程序进行把关,重点看程序是否合法,依据、定性是否准确恰当。第三次把关,对议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把关,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审结”会议,对决议事项实施过程中及嘎查村日常发生的财务收支原始票据进行当场“审结”把关,并由嘎查村有关负责人现场解答,对合理收支进行核销入账,对不合理收支不予核销。
五 “还权于民”得实效
伊金霍洛旗“四权四制三把关”村级民主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村级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自治作用,使村级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实现党的领导和群众自治的有机统一。强化了党对基层组织的领导。评选出一类嘎查村党支部117个,二类嘎查村党支部21个,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个,扎实推进全旗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升了村级事务的公开透明程度。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实现组织、表决、实施、监督各阶段公开透明,从源头上杜绝了“一言堂”和权力滥用,村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推动了还权于民的真正落实。紧紧抓住了民主决策这一核心,由“为民做主”转变为“由民做主”,把广大农牧民群众全部纳入“四权四制三把关”管理模式的框架中,提出议题时充分倾听群众呼声、协商议题时充分权衡群众得失、表决议题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组织实施时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我们说的情况也会被考虑,我们在会上也愿意多说了。”这是乡村治理创新实践后的真实写照。自2019年以来,全旗通过“四权四制三把关”审议村级事项率达到50%以上,群众参与度100%。
以红庆河镇特宾苏莫村为例,两三年前,特宾苏莫村是有名的落后村,地处偏远,常住居民大多是留守老人,没有主导产业。村里6000亩耕地,一半以上荒芜,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村委班子成员按照“四权四制三把关”模式,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发展出路,集思广益、多方取经,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最终决定发展高粱种植产业。同时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由村集体从村民手中租赁120亩荒地的使用权,经土地治理后倒包给企业经营,实现收入7万元。村民们尝到了甜头,发展的信心更足了,对“四权四制三把关”模式的认可度更高了。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eeds/202411/t20241112_2605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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