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央媒看海南”乡村振兴采风活动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为总结我省乡村振兴工作亮点,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委托中央媒体从媒体角度总结提炼我省乡村振兴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充分展示宣传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符合条件的单位承办项目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央媒看海南”乡村振兴采风活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
全面梳理总结我省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查找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委托中央媒体收集、撰写相关资料,制作6部官方抖音宣传片;1项通过媒体官网、客户端和微信等平台发布新媒体全平台图文专题;撰写创新经验报告、典型案例报告和调研报告各18篇,共54篇;整版彩色报纸杂志宣传版面1期。采风活动要形象、生动展现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果、典型案例及亮点。
项目拟于2024年9月下旬启动,2024年10月中旬完成。
三、经费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02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零贰仟元整),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视频图片素材处理费、脚本起草费、撰稿费及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重点考虑资质业绩(20分)、项目人员(5分)、服务方案(45分)及报价(30分),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择优比选。
分类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资质业绩(20分) | 法人资格 | 拥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 2 |
从业资格 | 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纳税证明,近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2 | ||
项目业绩
| 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承接过提供承办政府、大型企业等相关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16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盖章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16 | ||
2 | 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 (5分) | 项目人员为从事新闻宣传报道或文字采编工作专业人员的,每1人得1分,最高5分。 证明材料:提供项目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记者证或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 | 5 | |
3 | 服务方案(45分) | 总体思路 (9分) | 提出对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的理解,明确技术标准、方法、工作重点与难点。总体思路满足招标范围内工作要求。 思路清晰、针对性强的得7-9分、良的得4-6分、一般的得1-3分,没有得0分。 | 9 |
实施方案 (20分) | (1)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工作阶段划分明确、依据充分,评估工作顺序合理,优:8-10分,良:5-7分,一般:0-4分。(满分:10分) (2)各项具体工作安排和工程布置的明确、依据充分,工作安排合理,优:8-10分,良:5-7分,一般:0-4分。(满分:10分) | 20 | ||
进度措施 (6分) | 对项目评估程序和工期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橫向比较,由专家自主进行综合评定: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没有得0分。(满分:6分) | 6 | ||
后续服务(10分) | 项目更新修改服务,积极响应业主需求的,优:8-10分,良:5-7分,一般:0-4分。(满分:6分) | 10 | ||
4 | 价格(30分) | 投标价格以90.2万元为基准,得20分,投标价格每降低5千元(不足5千元以5千元计算),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预算的50%(90.2万元×50%=45.1万元),有可能影响质量标准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0 |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4.专业经验丰富,具有政府部门有关项目承办经验的、特别是承办过类似汇报片摄制的单位优先考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相关项目案例成果等;
3.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加盖公章)等
4.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7.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二)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用密封文件袋报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监督检查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915办公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编制,不接受转包、分包,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三)报送日期
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七、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34423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9/t20240914_3732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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