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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恢复生产动态】台风灾后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过境后对水产养殖业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减轻灾害损失并促进灾后快速恢复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特制定本指南

  

  台风灾后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指南

  一、 台风灾后易发水生动物病害

  一是养殖环境破坏:台风导致养殖设施设备受损,养殖水体水pH、盐度及水温急剧变化,溶氧量减少,氨氮、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增多。

  二是病原微生物扩散:雨水带入大量陆地病原菌,同时死亡的水生动物成为病原菌的温床,为病原菌繁殖提供有利条件,造成水生动物易发细菌感染病。

  三是水生动物免疫力下降:大风、暴雨引起水生动物应激反应,免疫力降低,易受病原体侵袭。

  二、可能出现的主要病害

  (一)寄生虫病:包括水蛭、小瓜虫、车轮虫、指环虫、虾肝肠胞虫、刺激性隐核虫等,需根据具体养殖种类进行针对性防治。

  (二)病毒性疾病:病毒性神经坏死病、石斑鱼虹彩病毒病、白斑综合症、桃拉病毒综合症、感染性肌肉坏死症病毒、传染性皮下及造血器官坏死病等病毒性疾病。

  (三)细菌性疾病:主要有细菌性溃疡、烂鳃病、赤皮病等,多由弧菌,气单胞菌等造成。

  (四)其他病害:如青蟹因盐度骤降导致的水肿病或死亡。

  三、灾后管理与病害防治措施

  (一)修复受损设施设备。抓紧修复被台风洪水冲毁的池塘和各种设施,重筑修补加固堤坝,尽快清除池塘里的淤泥,迅速恢复养殖能力。对受损的养鱼设施如增氧机、水泵、投饵机等,应抓紧进行检修和维护,以便尽快恢复生产。

  (二)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暴发。灾后养殖水域常出现大量死鱼及其他杂物,及时打捞死鱼,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焚毁、掩埋等,其中以生石灰消毒处理后再深埋1米以上较为常用,具体可参见行业标准《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SC/T7015)。同时注意对打捞死鱼的工具、器皿、人员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暴发。

  (三)消毒养殖水体,杀灭病原菌。为防止灾后病害暴发与传播,应对养殖水体进行及时处理。对深水网箱及时吊挂和泼洒碘、氯等消毒剂,减少继发感染,必要时根据养殖鱼类感染情况,选择合适药物进行治疗;对有水生动物的池塘可用生石灰、漂白粉、二氧化氯、溴制剂、碘制剂全池泼洒消毒;对无鱼池塘,将水尽快抽干,曝晒、清池,用生石灰150千克/亩,对池塘和周边进行消毒。为防止灾后病害暴发与传播,应对养殖水体进行及时处理。但如果水生动物应激反应严重,应首先以消除应激反应为主,等消除了对虾应激反应后再消毒池水。

  (四)及时改良池塘底质和水质。有条件的可将浑水及时抽出,换注新水;不能及时换水的池塘,可用净水剂(聚合氯化铝)7-8千克/亩或池底净、沸石粉(25~50千克/亩)、生石灰(8~15千克/亩)全池均匀泼洒,集约化养殖池应补充有益微生物制剂。

  (五)科学投喂,提高鱼体免疫力。因暴雨后的养殖环境突变,容易造成养殖对象产生应激反应,抗病能力降低。投喂l~3天药物饲料(添加溃疡平、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等),防止因擦伤引起的细菌性感染,如果已经发生细菌性病害,则还需另外添加抗菌药物和水体消毒。同时饵料中添加维生素C、免疫多糖、保肝健、免疫多肽进行投喂,提高鱼、虾、蟹抗应激能力。

  (六)防止缺氧。台风、暴雨后,由于池底泛起,藻类死亡,遇到闷热天、尤其是早晨,易引起缺氧,应做好预防工作,可配备一些增氧剂、底改等。

  (七)加强疫病测报,监测渔业生产。要坚持早晚巡塘,观察记录养殖鱼类的活动情况、摄食情况、体色情况、水质变化情况以及天气变化情况,做到勤观察、细分析。要加强对疫病的监测,对突发疫情做到早准备、早发现、早防控、早处理。若发现疫情,应通过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ywdt/zwdt/202409/t20240910_3729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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