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资讯 > 正文

【农业恢复生产动态】台风灾后水产养殖复产技术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台风灾后水产养殖恢复生产技术措施要点

  一、抢修养殖基础设施

  1.池塘设施。①检查场区电路、供电设施,杜绝安全隐患;检修渔业机械设备,加紧维修受损的增氧机、投饵机等养殖设备。②检修进、排水渠,发生内涝的池塘及时排涝降低水位,有条件的适当换水。③排除池塘安全状况,特别是池塘堤坝受损情况,进排水口是否受到影响,如有问题尽快抢修和加固,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堤坝损毁严重无法及时修复的,应及时捕捞出售,减少损失。

  2.工厂化养殖。①检查场区电路、供电设施,杜绝安全隐患;检修渔业机械设备,加紧维修受损的增氧机、取排水设备等。②排查生产用房、取水(砂滤)井、进水管道和过滤系统等,抓紧维修恢复,确保循环水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③检查车间顶篷等生产设施,及时清除积水,修补被损坏的覆网覆膜等,保障正常生产。

  3.海上设施。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①及时出海检查养殖筏架、网箱、平台、锚桩等设施。②检查网箱、网衣受损情况,及时除去网衣上的附着物,保持网箱水体流畅。③整理并加固相对完好的网箱及其附属设施,对于受损严重的海上设施,及时补足或修复,确保养殖生产的有序进行,视情况抢收养殖生物。

  二、抓好疫病防控

  1.防止水体污染。①清除池塘内漂浮杂物、死亡养殖动物尸体等,并及时对池塘等养殖水体进行清理、消毒,可适当采用生石灰(8~15kg/亩)泼洒、漂白粉、碘制剂等消毒水体,杀灭随雨水、洪水带入的病菌。②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换水和开启增氧机,有效抑制养殖动物发生细菌性、病毒性疾病。③天气晴朗后,施用微生物制剂、底质改良剂来改善水质及底质,同时,要适当延长增氧机运转时间。④生产工具消毒,涉及打捞、运输等工具、器皿用500mg/L漂白粉(含有效氯25%)溶液喷洒或浸泡消毒杀菌,防止病原滋生和传播。

  2.对死亡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及时打捞死亡养殖水生动物,并做好无害化处理,选择远离水源、河流、养殖区和居住地的区域进行掩埋。掩埋时先在坑底铺垫2厘米厚生石灰,之后将死亡水生动物尸体置于坑中,然后撒一层生石灰,最后用土覆盖,与周围持平,覆盖土层厚度应不少于0.5米。掩埋后应设清楚标识。

  三、做好存量调查,及时补充

  ①采用取样调查、投饲推算等方式科学评估水体中养殖生物现存量,对养殖生物的逃逸、死亡情况进行估算,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相应调整养殖密度,确定补放品种及放养量,补放苗种要严格把握质量。②受毀严重的苗种繁育场要把保存亲本作为恢复生产的重要工作,做好消毒免疫转塘,并加强饲养管理。

  四、强化科学管理

  1.加强科学投饲与管理。台风过后,水质变瘦,天然饵料生物量减少,难以保证养殖生物正常生长的营养需要,而且水产动物受到强应激影响,应及时加强营养,投喂优质饲料,并在饲料中定期添加Vc、多维(300-500mg/kg)、免疫多糖等,增强水产动物体质,提高抗病力,迅速恢复生长。同时要注意连续降雨和洪灾后饲料易发生潮解和霉变,投喂前应当检查质量,已变质的饲料不得投喂;并加强巡查等管理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养殖记录。

  2.加强疫病监控。台风暴雨过后应加强水质相关理化指标的监测,防止因水质恶变引起次生灾害的发生。提高灾后疫病防控意识,对重点灾区重点区域突发性、暴发性疫病进行严密监测,及时处置突发水生动物疫情,按要求逐级上报,做到早准备、早发现、早防控、早处理。加强对灾后疫病防控的培训和指导,杜绝使用违禁药物。

  3.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及时协调落实渔用饲料、水质改良调控、消毒和治疗等水产动保产品储备工作。

  4.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了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降雨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ywdt/zwdt/202409/t20240910_37295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