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解读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和目的

  (一)起草背景

  2019年,人社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首次建立职称管理工作部门规章,对职称申报评审、违规处罚等进行了规范。2020年,我省制定《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在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要求各部门完善同行评价机制,优化职称评审服务,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上述系列文件逐步规范完善了职称评审工作制度,但均未对论文查重标准、虚假刊发、评审程序等内容予以明确和细化。

  (二)起草过程

  2023年,我厅启动《通知》(征求意见稿)草拟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为期30天),并征求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等单位意见建议,充分研究和吸纳意见,多次修改形成了《通知》(送审稿)。2024年7月,厅政策法规处对《通知(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获通过,后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条,主要对审核推荐、成果检测、专家管理、同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技术成果检测标准,为全省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依据。

  第一条为强化审核推荐责任,要求用人单位应切实履行审核推荐的主体责任,做好申报人员公示工作,把好职称申报第一关口,并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职称审核推荐工作。

  第二条为严惩职称失信行为,严肃处理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人员论文、论著、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实行全覆盖查重,对经知网、维普等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相似率高于30%的,认定为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第三条为规范评审专家管理,重点抓好评审专家选聘工作,加强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做好职称评审专家履职情况评价,为职称评审工作奠定工作基础。

  第四条为完善职称评审机制,要求职称评审委员会依规核准备案,规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规则,完善职称评审线上量化赋分体系和专家回避制度;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展同行评价和分组评议,鼓励全省建设工程职称实行封闭评审,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

  三、执行时间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于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c101430/2024/8/30/fc101caffb9b42e1bce6b7a6792d2ea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