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山西省动物防疫、动物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技能人才工作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快培养选拔动物防疫及检疫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及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山西省动物防疫、动物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验检疫员等2个职业工种。
二、组织机构
第四届山西省动物防疫、动物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总工会主办;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林水工会承办。设立第四届山西省动物防疫、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分别负责技能竞赛活动的领导和筹备工作。同时,组建第四届山西省动物防疫、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技能竞赛过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2024年8月8日前由各市自行组织完成(预赛方案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决赛:2024年8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人员与报名
1.参赛资格。动物疫病防治员参赛选手分两种,一是可以参加全国及全省决赛的参赛选手,必须为参赛地区县级及以下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且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满4年(2020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所在单位在岗工作3年以上(2021年9月1日);二是仅可以参加全省决赛的参赛选手,可以为我省各级从事动物防疫的工作人员,或各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型养殖企业技术人员。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动物检疫检验员参赛选手分两种,一是可以参加全国及全省决赛的参赛选手,必须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从事屠宰检疫工作1年以上的官方兽医;二是仅可以参加全省决赛的参赛选手,可以为我省各级从事动物检疫、屠宰检疫的工作人员(包括协检员)。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已获得“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三晋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省级大赛。
2.决赛报名。按两个工种各市分别选派一支决赛代表队,每支代表队各4人,其中领队1人,参赛选手3人(预赛中获得前3名者)。领队由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担任。
报名时须将决赛选手推荐表、代表队一览表和参赛选手近3个月电子版照片一并报至组委会办公室。(详见附件2、3)。
五、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竞赛标准按照《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执行。理论知识考试题目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会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同行业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高级工标准命制。
1.动物疫病防治员。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原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动物疫病防治员》(修订版)。现场技能操作主要考核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等内容。
2.动物检疫检验员。理论知识竞赛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规程等。检疫技能现场操作竞赛范围主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动物防疫、检疫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组织奖。
(一)个人奖
竞赛按两个工种分别设个人奖26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8名,由竞赛组委会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分别报请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农林水劳动竞赛委员会进行记功表彰。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并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报请山西省农林水劳动竞赛委员会进行记功表彰。
每个工种获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报请省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按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在决赛中理论、实操两项成绩均及格的选手,均可按规定颁发与竞赛试题同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各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可对市级预赛中的优秀选手予以表彰奖励。
(二)团体奖和组织奖
团体奖按工种分别设立,并根据总决赛阶段各队个人成绩总和确定。团体奖按工种分别设立6个奖项,其中每个工种设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2名、团体三等奖3名。
全省决赛中获各工种团体前六名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和证书。全省决赛获团体奖并符合条件的单位,分别报请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农林水劳动竞赛委员会进行记功表彰。
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组织好竞赛预赛各项工作,做好决赛选手的选拔推荐。要严格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赛,务求实效,确保竞赛健康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预赛阶段的宣传工作,要统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同时通过制作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新颖、形式多样的方式,集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要及时向竞赛组委会提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
八、联系方式
第四届山西省动物防疫、动物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雷宇平胡明明
联系电话:0351-83952338395235(传真)
附件: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2024年7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7/202408/t20240802_96224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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