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孟子湖防护堤项目占用峄山风景名胜区的意见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孟子湖防护堤项目占用峄山风景名胜区请示》(济自资规呈〔2023〕119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孟子湖防护堤项目位于邹城市孟子湖新区,主要是解决孟子湖北部东丽花园居住区防汛安全风险问题,属于邹城市孟子湖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的水利工程部分,重大民生保障项目,该项目是邹城市孟子湖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的水利工程的实施内容之一。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了该项目(邹行审投字〔2023〕220号),同时批复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邹行审投字〔2023〕57号)。该项目符合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相关管控要求和规划布局。邹城市交通运输局批复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邹城市峄山风景名胜区发展服务中心建议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建设。
该项目以堤坝的形式占用峄山风景名胜区孟子湖景区的一级保护区,堤长821.0米,总占用面积6.4708公顷。
二、专家论证意见
2023年12月21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12月22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济宁市邹城市组织召开了《峄山风景名胜区孟子湖防护堤项目不可避让选址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峄山风景名胜区孟子湖防护堤项目景观影响评价及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评审会。经质询讨论,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并提出如下意见:1.进一步做好与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落实相关内容和要求;2.加强风景资源保护,防护堤建设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应与风景区景观风貌相协调,尽可能减少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3.补充城乡水务、住建等相关部门支持文件,明确防洪水位高程和东丽花园防洪除涝方案及措施,确保城市安全。
三、省自然资源厅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原则同意专家论证意见。经复核审查,报告及方案已按照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你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办理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407/t20240718_4744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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