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市场 > 正文

新疆13个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2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6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伊犁州直、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3个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这是继今年5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后,自治区在加快推进完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上取得的重要成果,标志着自治区已初步建立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推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实践中取得了新突破。

  13个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支撑我区“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维护国家地缘安全的战略屏障”战略定位,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科学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各类开发建设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下一步,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各地加快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空间保障。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gzdt/202406/f87d7da54ce54c19915c54d45b0e351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