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自然资发〔2024〕81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的部署要求,深化地质勘查行业改革,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全面融入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及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正确把握新时代地质勘查行业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立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强化地质安全保障,深化矿地融合创新实践,不断拓展地质工作领域,构建与新时代新任务新需求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江苏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新格局,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地质力量。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全省地质勘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江苏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健全完善地质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探索配套激励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机制,健全符合江苏实际并具有自身特色的地质工作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地质勘查体系: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加快推进省属地勘单位改革,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健全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公益和市场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健全完善地质工作体系:指导地勘单位抓住新发展机遇,实现从传统地质向现代地质的转型,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不断拓展地质工作支撑服务领域,健全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质工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围绕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等需求,发挥地质勘查行业专业优势,在加强传统地质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重点开展多尺度多要素综合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农业地质调查、健康地质调查、土壤碳汇调查评价、二氧化碳地质封存调查评价、沿海滩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综合开发利用、盐碱地地质调查评价等工作,有效解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资源、环境、生态、灾害等关键地质问题和地球系统科学问题,有力支撑服务“美丽江苏”建设。
(二)保障能源资源安全
全面参与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遵循“苏南攻深找盲、增储上产,苏北重点突破、新增资源基地”思路,优化各地勘单位在矿产勘查资源勘查开发上的工作布局。优选重要成矿区带、重要矿集区、重点勘查区,以国家战略性矿产为主攻矿种,兼顾省内优势特色矿产,关注新兴产业和高技术行业需要的矿种,用好各类勘查资金,加强绿色勘查力度,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地热等绿色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探索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模式。
(三)强化地质安全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各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力量,完善全省“1个省级+13个市级+N个县级”防灾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方位保障全省防灾减灾工作。开展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底数,常态化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强化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科学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工作。构建“人防+机防+智防”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重点城市地质安全调查与风险评价和重点海岸带地质调查,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地质安全保障,提升地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四)深入推进矿地融合
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对地质工作的新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矿地融合新机制,加强矿地融合示范区建设,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围绕地质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地质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地质环境资源保护修复等方向,推动自然资源多要素协同开发利用、地上地下国土空间统筹布局、地质环境质量与生态功能提升等创新实践,不断深化矿地融合工作内涵,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矿地融合工作新模式。
(五)拓展地质工作领域
围绕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健全地质调查成果转化应用机制,不断拓展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开展土地、森林、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调查监测工作,服务自然资源综合调查监测。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服务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开展多尺度生态地质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开展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遥感监测,服务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坚持陆海统筹,围绕典型地质环境与生态问题,开展浒苔绿潮等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完善海岸带地质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
(六)深化地勘单位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稳妥推进省属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坚持事企分开,明晰功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省属公益性地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主责主业,强化公益职能,做好技术支撑;地勘企业要立足自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产业多元化发展。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配套激励政策,不断完善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机制,为地勘单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全面构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业服务监管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行业管理、服务职能,严格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利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强化地质勘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活动,提升地质勘查工作质量。坚持生态优先,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业务交流,推进地质勘查行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以科技创新驱动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基础地质科学研究力度,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重点聚焦地质找矿、综合地质调查、矿地融合创新实践等领域,加快急需关键技术研发,解决“卡脖子”的关键问题。开展透明城市和智慧防灾等科技项目,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实现产学研用融通发展。充分汇聚多方力量,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地质勘查行业科技引领和技术创新。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优先,构建符合江苏地勘工作现代化要求的人才队伍体系。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提高人才专业化水平。着重培养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青年人才,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发挥省内高校资源优势,培养、吸纳一批高水平地质专业技术人才,构建人才高地。
(四)完善配套政策支持
完善矿业权出让等支持地质勘查行业发展配套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大金融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地勘市场,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模式。营造公平、透明的地质勘查行业营商环境,保障从事地质勘查活动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广泛开展地质工作宣传,普及地学科普知识,为地质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新时代地勘文化建设,继承和发扬地质勘查行业优良传统,构建新时代具有行业特色的地质精神和价值观。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2f8e1692e6018ebc7f15c1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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