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金融监管总局宁夏监管局关于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宁建(房)发〔2024〕5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要求,现就我区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自治区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牵头,依托自治区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自治区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主要职责是及时监测各城市协调机制运行情况,按季度汇总报送城市融资项目支持名单,协调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二)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各地级城市建立由城市人民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协调机制工作部署,制定完善具体落实措施,筛选确定支持对象,按季度报送筛选确定的融资支持项目名单;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二、推动工作落实
(一)筛选确定支持对象。城市协调机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融资支持的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筛选支持的名单,应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一是项目应处于在建施工状态,如项目短暂停工,资金到位后能复工建设并完成交付的也可以纳入;二是企业有与融资规模基本匹配的抵押物;三是要确定一家贷款主办银行,并建立贷款资金封闭监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四是项目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被抽挪资金已追回;五是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同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二)满足合理融资需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分类推进房地产融资工作。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要厘清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权责边界,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融资需求,“一项目一方案”支持合理融资需求。
(三)提高融资使用效率。城市协调机制要搭建部门会商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推动项目早入库、融资早到位。纳入融资支持项目要确定一家贷款主办银行,建立贷款资金封闭监管制度,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工作统筹。自治区和各城市协调机制要强化工作统筹,聚合住建、金融、自然资源、公安、审计等多方力量,协同推进工作落地落实。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建设运行、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等抵押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要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地产融资监管,坚决防止出现新的违规挪用资金现象。
(二)强化工作调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项目信息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gjjsap.ccb.com/fdcrz/login,登录账号和密码随后通过各地联络员推送),对各地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城市协调机制要强化工作调度,严格项目入选条件,成熟一批报送一批,2024年2月底前务必完成第一批融资贷款项目推送,以后每季度报送1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管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将对各地融资项目清单及融资贷款发放情况进行实时调度汇总,对支持配合项目融资力度大的商业银行,城市协调机制可协调有关部门在公积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提高工作质效。各地要立即行动,紧抓快干,尽快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和部门会商工作平台。要以城市为单元、以具体项目为对象、以融资额度为核心,尽快进入操作实施层面,抓紧研究提出可以给予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并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协调金融机构尽快发放贷款,切实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难题,提振市场信心,改善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2月底前,各地级城市要将制定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情况书面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并抄送国家金融监督监管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zwj/202402/t20240218_445778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