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0 来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市园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编办发〔2023〕3号)确认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1版)中的相关内容作相应调整,形成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现予以印发,请各级主管部门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指导性规范,在行政处罚中予以应用。

  附件:附件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版).docx

   附件2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1/19/art_8639_111300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