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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抗旱减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监测,截至12月6日,全省平均降水862.1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191.1毫米、偏少18.1%,较去年同期偏少110毫米、偏少11.3%,为1961年以来第3少年份。据气象部门预测,我省冬季(2023年12月—2024年2月)降水滇西北东部、滇中北部、滇东北偏少10%-20%,其余地区接近常年至偏多,气温滇西北西部偏低0.5-1.0℃,其余地区接近常年至偏高;明春(2024年3月至5月)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接近常年至偏少,其中红河州和文山州偏少20%-50%,气温接近常年至偏高,雨季开始期接近常年至稍偏晚;预计今年冬季区域性气象干旱,明年春旱和初夏干旱发生的概率极高。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抗旱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抗旱减灾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减灾就是增产”的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做好干旱防范应对工作,确保明年农业生产开局良好。

  二、及早研判分析灾情形势。各地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水情、旱情、低温、雨雪、灾情等加强会商研判,要重点关注旱情发展态势,及时监测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降水和蓄水偏少的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大理州等州(市),要超前谋划,分片区、分灌区掌握水情,研判农业供水形势,配合水利部门科学调度农业生产用水。

  三、科学分类指导防灾减灾。各地要及时组织工作组和专家组深入田间地头,分乡镇、分灌区、分片区分析研判旱情发展态势,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确保受灾不减产、减产不减收。当前,蔬菜生产重点区域要因地制宜优先保障蔬菜生产用水,切实保障元旦、春节“两节”蔬菜生产保供和农民增收。要统筹考虑冬春粮油作物生产用水,保障明年夏收粮油作物生产有序推进。水稻种植区要提早做出预判,育秧用水无法保障的地区,要及早安排“水改旱”;移栽保苗用水无法保障的地区,要适当推迟育秧时间,同步做好“水改旱”准备工作。

  四、强化救灾物资保障供给。各地要做好种子、农药、化肥等抗旱所需物资准备,省级落实好救灾备荒种子收储,重点收储玉米、小杂粮等救灾备荒种子。各地可适当储备旱作种子,切实保障明年农业生产救灾用种需要。

  五、及时统计上报农业灾情。各地要全面掌握旱情发生情况,客观真实分析旱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灾情发生后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和同级相关部门,协助保险公司勘察定损理赔,减少农民因灾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

  六、加强农业灾情宣传引导。密切监测农业灾情和舆情,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新媒体、12379等渠道,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发布信息,正面宣传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合理引导预期,防止过度炒作。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推广防灾抗灾减灾技术措施,宣传各地抗灾夺丰收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做好抗灾夺丰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3/gongshigonggao_1211/402696.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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