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监字〔2023〕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冬季雨雪等恶劣天气多发,加之“春运”期间人员出行密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增加,安全事故易发,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加强岁末年初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近期,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多次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狠抓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二、提前部署,确保“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和应急职责,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道路上的农机违法行为,确保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强化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作业场所,督促指导农机服务组织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和驾驶操作人员教育,深入排查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抓好手扶拖拉机等小型农机在蔬菜大棚等狭小空间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广泛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等知识,用好各类农机安全宣传图册和警示教育视频材料,适时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和安全警示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强化应急管理,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按规定做好事故报告。要不断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要加强应急准备,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各地“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请于2月15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
联系人:刘吉鑫,电话:0531-55721231,邮箱:njjlaqk@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12/t20231214_4586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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