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2023〕2996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332号)要求,现就全省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均应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要求,填报并提交各项统计调查数据,待初审合格后,打印统计调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于2024年2月20日前报送所在市(地)住建部门。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数据,由总公司汇总上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总公司不汇总子公司数据。
三、各市(地)住建局要认真组织在本地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军队系统企业除外)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企业填报,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厅建筑业管理处。
四、各市(地)住建局要结合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组织企业填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统计表(附件2),梳理形成本地企业名录,并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企业统计调查表原件和本地企业名录(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厅建筑业管理处。
五、请各企业及时关注填报数据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被退回时,根据退回原因修订数据并重新提交。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业务咨询联系人联系。
业务咨询联系人:高欣伦、范志宏
联系电话:0451—82362885,13694502873、13704503807
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赵大勇、钱可歆
联系电话:0451—53670908、53624636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邮政编码:150070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312/c00_316934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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