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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宁建规发〔2023〕2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金融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023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兼传真):0951-5014128

  电子邮箱:nxfdcglc@163.com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

         2.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行为认定记分标准(2023年修订)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分标准(2023年修订)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fxwj/202305/t20230511_4075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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