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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简报2023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实施农机备案登记强化全机具监管底线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成果,夯实农机安全基础,提升农机本质安全水平,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出台《苏州市危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备案登记办法》,补齐了除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以外的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的缺口,实现“全机具”监管。

  一、积极探索,扛起监管责任

  近年来,随着新型农业机械不断推广应用,农业机械化发展呈现新业态,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新挑战。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购买使用涉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的乘坐式插秧机、柴油机、机动脱粒机、农用挂车、饲料粉碎机,应当到县(市、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或者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备案”的要求,针对新型机具使用带来的新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农用无人机事故时有发生的实际,不等不靠,主动担当,切实履行起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在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于2022年印发《关于印发〈苏州市危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苏市农机〔2022〕15号),在全省率先出台危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将涉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的乘坐式插秧机、烘干机、机动植保机、农用无人飞机、微耕机等5种农业机械纳入监管,进一步扩大了监管范围,延伸、细化了农机安全源头管理,真正实现农机安全“全机具”监管,做到应管尽管。

  二、统一规范,实施精细监管

  依据地方性法规,结合苏州市农业机械化实际,细化农业机械备案登记工作。市级将备案登记牌的制作模板下发到各县级市(区),督导各地开展此项工作,将新制的备案登记牌安装到相应的农机上。备案登记内容包括农业机械名称、型号、购买时间、发动机机架号,所有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所在镇村等基本信息,并要求逐台机械填写《农业机械备案登记表》,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备案登记农业机械统一规范编号,根据各类农业机械名称汉字拼音大写的首字母加8位阿拉伯数字的方法进行编制。插秧机为CYJ,烘干机为HGJ,机动植保机为ZBJ,农用无人飞机为WRJ,微耕机为WGJ;阿拉伯数字前两位为05,代表苏州市,第三、四位代表各县级市(区),后四位为农业机械的数字序号。备案登记编号是农业机械进行机具识别的唯一依据,为全面摸清农机安全监管底数打下了基础,为引导投保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提供了方便。

  三、广泛宣传,全面推进落实

  《备案登记办法》依法澄清除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以外的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该不该管”的疑虑,清晰回答5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为让备案工作尽快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宣贯力度,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开展宣传贯彻。结合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行动,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集中年检年审,结合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培训,见缝插针,到田间地头、到场院、到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场所),将文件精神宣传到各级农机管理者、农机经营者、农机所有人、农机使用人,让全社会普遍知悉熟知,让工作形成双向的互动互通,使机主能够主动办理备案登记。

  四、摸清底数,强化全机具监管

  只有底数清,才能监管准。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实施全人员、全机具、全天候、全覆盖“四全”监管,全市各县(区、市)积极行动,认真开展农机备案登记,组织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农机网格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同时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等,分镇建立清单,明晰机具动态信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目前,全市已备案登记烘干机1046台,农用无人机325台,乘坐式插秧机2942台,机动植保机2095台,微耕机150台,基本摸清了农机安全监管底数,进一步完善了农机安全“全机具”监管长效机制。

  

  

  构建长效机制提升平安农机建设质量

  

  南通市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不断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平安农机”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市及所辖6个县(市、涉农区)已全部创建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全市有107个镇、1476个村、26个农机合作社创建了市级“平安农机”示范镇、村、社,实现市县镇村社“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整体推进,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全面推广应用模块,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开创新局面

  一是统一部署。2021年底在南通城乡社区智能化应用系统增设农机监管模块,根据市委政法委要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点运行,各项功能运行稳定。7月,顺利通过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委政法委的评审与验收。8月,会同市网格办、市网格化服务中心联合印发文件,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南通市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块。二是强化考核。加强对各层级管理员、村级农机协管员开展农机监管模块推广应用工作的实绩考核,对村级农机协管员配置、信息采集落地、巡查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等情况进行“月通报”“季点评”“总结评估”。组织每年开展农机监管工作“十佳百优”网格员评比活动,分别给予网格员400元、800元以上奖励。通州、海门、启东、如皋四个县(市、区)出台了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奖补资金,充分激发网格员的工作热情。三是有序推进。目前,全市96个市县级农机监管人员、118个镇级农机监理员、1515个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通过智能应用平台PC端,开展农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7201个农村综合网格员依托“全要素网格通”手机端APP,在常态化巡查走访过程中协助开展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据统计,2022年,网格员通过系统平台开展催检3429次,督促驾驶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71名驾驶员参加培训考试,日常巡查发现隐患194个,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全面推进乡镇检验,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探出新路径

  一是推行乡镇农机安全实地检验。推进镇级农机检验,是提高农机源头管理水平、提升农机年度检验率、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贴近群众服务的具体举措。出台《关于南通市推进乡镇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县级监理部门正常开展集中送检工作的基础上,乡镇开展农机实地检验作为送检服务的有效补充,对未能参加集中检验的农机,由乡镇农机监理员采取预约集中办理和登门入户办理相结合的形式,严格机具检验规范,准确填写相关表格,最后交由县级审核,力争实现本地登记在册农机“应检尽检”。2022年底,有21个乡镇农机检验率达98%以上,全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较“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初期分别提高了10%、4%。二是支持经济发达镇开展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根据省、市对经济发达镇改革配套支持政策的文件要求,征得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局意见,印发了《关于支持经济发达镇开展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支持经济发达镇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检验、驾驶证考试等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应考尽考”。市级对7个经济发达镇给予每个镇3万元补助,用于购置质量可靠、经过认证的制动性能检测仪、前照灯检测仪等农机检验设备。各镇政府高度重视,都明确配备2-4名农机安全监理员。

  三、全面组织督查检查,农机安全隐患治理取得新实效

  一是开展隐患排查。根据部、省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并结合“三夏”“三秋”农忙季节,加强隐患排查,下沉田间地头、作业场所和农机合作社等,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聚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等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全区域、不间断农机安全执法检查。2022年,全市929家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全部开展了自查,发现隐患232个。市、县两级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派出检查组193个,检查经营服务单位1269家次,发现一般隐患383个,所有隐患都已及时进行闭环销号。二是建立惩戒机制。根据省厅农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要求,印发《关于加强农机本质安全的若干意见》,实施联合惩戒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依据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6种情形,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不能按时整改的农机服务组织或个人,列入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暂停相关优惠政策,倒逼经营服务单位、农机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6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都经同级司法部门的审核,出台了“灰黑名单”制度实施细则,全市已有17个农机主体暂时列入“黑名单”管理。三是严格安全执法。农机安全生产离不开执法监管,通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尽立、应罚尽罚”,坚决防止农机安全执法“宽松软”。2022年,农机执法人员对农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明显高于往年,全市查处农机违法行为444起,违法案件罚款金额3.3万元,较去年增加了50%。

  

  

  打好源头管理组合拳严守农机安全基本盘

  

  盐城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机构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将源头管理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压舱石”,打好系列“组合拳”,严守农机安全“基本盘”,农机“三率”水平大幅提升,依法用机良好态势基本形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压实三个责任,凝聚源头管理工作合力

  坚持将源头管理作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统筹推进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驾驶操作人员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共同抓好源头管理的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扛起监管责任。每年岁末年初,市农业农村局都要组织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专题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和上级相关要求,专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牌证管理、宣传教育、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督导,按照全年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定期通报源头管理工作情况,针对进度偏慢的地方下达《警示函》,提出整改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和薄弱环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健全监管网络,压实属地责任。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压实当地党委政府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网格员登门入户,对辖区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排查登记,签订《安全责任状》,送达《集中检验通知单》,告知送检服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引导农机手预先进行维护保养,提升参检机械安全技术性能,提高送检服务水平。三是坚持普法先行,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普法活动,提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通过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违法作业案例,使广大农机手及农机经营组织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两无一未”的危害性,从而自觉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融入日常安全监管,配合落实源头管理措施。

  二、实行三化联动,推进源头管理量质齐升

  践行以民为本理念,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推动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实现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一是坚持服务方式制度化。服务方式上,坚持以集中送检下乡为主,以窗口服务和零星预约检验为补充。每年3月初至5月上旬,协调农机政策性保险承保机构、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及相关部门,开展送检下乡便民服务活动,将服务窗口搬到镇、村及农机合作社等基层一线,打造流动的农机安全监理所,全市设立送检服务点达300多个,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近2万台。对因故未能参加集中检验的机械,办证窗口常年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待检机械达5台以上的服务对象,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二是坚持业务办理规范化。严守工作底线,运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检验、考试过程。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逐项判定应当查验、检验的项目,全面运用“江苏农机监理APP”开展检验工作,加强信息比对。针对相关机型开展前照灯发光强度检测、制动性能检测。积极推进“亮尾工程”,免费为参检机械粘贴反光标识、后反射器。统一粘贴“作业机械严禁靠近”、“排除故障停机熄火”、“严禁拆卸安全防护装置”等安全警示贴。规范组织驾驶人考试,严把驾驶人入口关。针对农机手农闲时外出务工、农忙时返乡作业的实际,设立固定考试日,预先告知考试日程,便于农机手按时参加考试。三是坚持管理措施精准化。深化诚信公示制度,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开展“灰黑名单”制度试点。以村(居)为单位,对按期参加年度检验的机械及具备相应驾驶资质的机手,建立正面清单,通过张榜公示等形式,引导农民聘请列入正面清单的机手作业。针对“两无一未”对象,建立负面清单,告诫镇村集体和广大农民聘请列入负面清单的机械和机手作业的危害性,使列入负面清单的对象没有作业市场,倒逼依法安全用机。加强脱管机具整治,对符合申领牌证条件的机械,纳入牌证管理;不符合牌证申领条件的机械,引导其所有人申请报废。对已被注销但仍然使用的机械,经检验合格后,引导其所有人申请恢复登记。2022年,全市报废收割机696台,恢复登记拖拉机429台、收割机422台。

  三、强化三项举措,推动源头管理良性发展

  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在加强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铁牛卫士”执法行动,以严格执法推动“三率”水平提升,促进农机作业秩序好转。2022年,全市查处农机行政执法案件820多起,罚没金额13万多元。一是加强执法练兵,提升执法能力。结合农时,制订执法月历,编印执法口袋书,做到检查项目清单化、处罚裁量基准化。每周五组织集中学习,每月20日开展党日双学,每季度开展案件卷宗评查,每年开展执法业务骨干专题培训,初步打造一支善于执法、精于办案的执法队伍。二是探索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按照每月有检查,检查有成效的要求,相继开展拂晓行动、联动执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取得显著成效。加强案件办理进度管控,市级制订执法检查方案,指导各地同步实施,定期汇总通报,推动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三是打击违法作业,助力源头管理。2022年,全市查处的农机作业违法案件12类,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分别为122起、291起。通过执法办案,全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数同比增加1362台,检验数同比增加945台,核发驾驶证数增加573本。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4/7/art_12652_10855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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