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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持精准方略,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瞄准剩余9.6万贫困人口精准施策、重点攻坚,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扎实抓好壮大扶贫产业、培养致富能手、规范合作组织、完善益贫机制、拓展消费扶贫、深化电商扶贫、强化科技助力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强化就业扶贫,多措并举促进稳岗就业、稳定增收,确保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加大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支持。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政策。

  2.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和推进落实脱贫成果回查监测、脱贫人口增收发展、防止返贫保险保障、扶贫项目运维管护、志智双扶激励约束等五项工作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开展“两摸底一核查”,健全完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监测预警机制,精准落实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实施帮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做好脱贫摘帽贫困县国家普查配合工作,组织非贫困县省级普查工作。坚持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巩固严防脱贫摘帽贫困县松劲懈怠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筑牢社会扶贫工作格局,营造鼓励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氛围。全面总结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和展示脱贫攻坚成就。

  3.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研究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推进治贫政策举措制度化。探索加强扶弱助困、缩小发展差距的政策措施,推进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扶贫扶志感恩自立教育、自强培育、自力激励、自尊治理“四项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激发群众自我发展动能。深化“党建+”扶贫,推进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打造“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工作。

  二、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4.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统筹推进,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总结推广省级试点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分批有序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继续选择2万个自然村组开展整治建设,完善村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8+4”公共服务配套。推进乡镇集镇整治建设。落实“四精”要求,培育一批美丽宜居示范县、打造一批示范带、建设一批示范村庄和农户庭院。推动县级成立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行“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模式,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试点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三清两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清扫庭院、清运垃圾、清洁环境,推进村庄绿化和庭院美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适宜技术和改厕模式,确保一类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二类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因地制宜推动乡村公厕新改建工作。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的衔接。

  5.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造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加快推进以双车道建设为主的县乡道改造,全面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提升农村供电能力。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化接收,加快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乡村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乡村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灾害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4G覆盖,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向有条件的村延伸。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农村延伸。 6.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及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有序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按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主体,保障管护费用,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落实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五定包干”责任,依据村庄分类定位,定管护范围、定管护标准、定管护责任、定管护经费、定考核奖惩。建立“万村码上通”长效管护信息平台,创新监督管护方法。鼓励采用农户“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文明家庭评选等形式,提高农民参与度。

  7.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完成2000人以上行政村的公办幼儿园建设,有效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配置城乡师资,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安排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妥善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的招生规模。

  8.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控和诊疗救治能力。办好县级医院,加大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投入,配备疫情防控和诊疗的必需设备,支持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和就医环境,加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管理,提升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保障合理待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届医学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实行代偿。允许各地在保持乡镇卫生院现有编制总量不减的前提下,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加大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力度,重点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按规定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多形式开展防疫防控科普宣传教育,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

  9.加强农村社会保障。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续保攻坚行动。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稳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养育、残疾人补贴标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留守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全面推开“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县级福利院建设和失能护理改造。加强乡村退役军人服务,落实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调整机制。

  10.繁荣乡村文化。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加强农村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基本完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鼓励城市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定期送戏下乡。打造一批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文艺精品,出版一批农民“看得懂、买得起、用得上”的优秀读物。组织开展农家书屋系列阅读活动。挖掘和培养赣鄱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系列活动。

  11.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行动计划,加强“五河两岸一江一湖”全流域保护治理,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等违法设施。启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纵深发展,实施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水行动,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按时完成长江流域江西段、鄱阳湖等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任务,做好船网回收、渔政执法、转业帮扶、社保兜底等工作。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行动,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田间畜禽粪污贮存利用设施,支持粪肥就地就近运输和施用。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加强乡村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实施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开展森林示范乡镇、村庄创建。继续深化林长制工作,实现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络全覆盖。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电力捕鱼等行为。

  三、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强省

  12.毫不动摇抓好粮食生产。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压实地方政府稳定粮食生产属地责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落实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稻米区域品牌建设,拓展订单生产,加快粮食结构调整,做强做优粮食产业,推进粮食生产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探索开展稻谷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支持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设区市调剂使用,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任务、耕地保护等支出。

  13.千方百计恢复生猪生产。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生猪复产增养行动计划,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养殖户恢复生产,确保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落实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财政、金融、保险、用地、环保等各项政策,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取消不合理的禁养限养措施。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经费,配齐配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每个乡镇配备官方兽医不少于2人,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员特聘计划。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关键防控措施。加快建设现代化生猪屠宰企业,引导生猪屠宰加工产业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加强市场监测和调控,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1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年度290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任务,落实“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管护机制,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四方井水利枢纽和花桥水库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继续实施万亩以上圩堤加固整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五河治理。建设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规划、分级布局、标准制定、设施建设。加快省级智慧农业“123+N”平台建设,拓展12316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农业农村基础大数据汇集和共享。扩大物联网应用范围,结合各地优势产业开展数字农业建设。开发空中云水资源,提高农村气象综合防灾减灾、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和效益。

  15.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扩面、提质、增效”要求,继续实施农业结构调整九大产业发展工程,提升优势特色产业比重,努力把江西打造成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示范基地。支持家禽、牛羊等生产,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因地制宜推动“优势农产品+富硒”,集中连片建设富硒产业基地,培育“赣西富硒区、赣南富硒区、环鄱阳湖富硒区”三大产业板块。发展油茶、竹子、森林药材、香精香料、苗木花卉、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循环农业模式,实施农业九大产业发展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追溯体系,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提升市县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服务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探索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和推广力度,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发展模式,唱响“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推进农商互联,推动特色农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

  16.发展壮大富民乡村产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乡村产业集群,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聚焦培育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带动农户共同发展。挖掘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发展乡村民宿、文创农业、健康养生、气候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推介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旅游线路。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动农产品运营中心和益农信息社可持续发展,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盘活乡村资源,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好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17.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快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完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参与农技推广工作。允许农技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鼓励农业科研教学人员以兼职、合作、交流等形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增强小农户适应和接纳现代生产的能力。

  18.促进农民就业创业。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为有需求的农民工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统筹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设置,多渠道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激活乡村创新创业动力,办好农村“双创”园区和基地,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落实根治欠薪各项措施。

  四、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19.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党组织领导农村各种组织的具体形式,强化村党组织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定向把关作用。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力度,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机构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推动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20.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持县乡村联动,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心向基层下移,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强化大抓基层工作导向,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强化乡镇为农服务作用,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依法确定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的权责边界,促进基层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理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群团组织建设。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开展各类协商活动,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培育和弘扬地方性优秀道德传统,持续深化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扎实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

  21.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加强农村意识形态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星级文明信用户”和家风建设系列活动。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设立“身边好人榜”,弘扬新风正气。培育新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公益广告进乡村工程。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综合整治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厚葬薄养、天价彩礼等不良风气,倡导现代文明婚丧礼俗新风。积极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有序治理重点区域散埋乱葬。

  22.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实现矛盾不上行不外溢。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全面实施农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农村“雪亮工程”。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处理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五、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开放走深走实

  23.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全面完成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分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支持县级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效益挂钩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掘农村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集体经济造血循环功能。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经营未承包到户的资产资源,支持村集体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劳务服务队、村级代办点等。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投资公司统筹运营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

  24.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巩固和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的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规范农村集体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途径。

  25.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其他改革。健全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拓展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国有林场发展的体制机制。出台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继续以县域为单元,以灌区为主体,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推进各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坚持“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方向,加大区域性农垦集团公司组建力度,稳妥推进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培育壮大农垦品牌,发展农垦旅游业,促进垦区一二三产融合。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

  26.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强化“项目为王”意识,积极“北上南下”,持续加大现代农业招商力度,引进优势企业、优质资本、优良项目。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农业经贸和科技合作,健全多双边及区域合作机制,支持农机、种子、农药、化肥等优势产能国际合作。加快“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

  六、强化保障措施

  27.构建“三农”多元投入格局。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财力保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统筹更多财力向“三农”倾斜。统筹债券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优化涉农资金使用结构,推进整合统筹使用,提高财政支农政策和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完善“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机制,简化县级信贷和风险补偿审批程序。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实施意见。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业农村金融发展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加快组建赣农投资集团,搭建农业投融资平台。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积极推广“地押云贷”等金融产品试点。扩大赣州、吉安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成果,发展乡村数字普惠金融。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继续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降低农业产业化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成本。继续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推进开展天气指数保险,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支持发起设立我省首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涉农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用评级。

  28.保障乡村发展用地。配套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应安排不少于8%的用地指标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探索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制定完善农业设施用地和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意见。

  29.打造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深入推进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实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小农户培训计划,推广“田教授”“土专家”等做法。创新柔性引才用才机制,培养和引进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建立城乡人才顺畅流动体制机制,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和使用等方面向农村基层倾斜。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制定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

  30.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围绕生物育种、智能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修复、农业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三十双百”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科研院所承接农业企业订单科研和点单服务,在农业龙头企业设立科技服务工作站。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农机研发和技术攻关,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实施种业自主创新工程,构建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三农”工作更加突位置,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制定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机制和报告制度,强化实绩考核评价和结果应用,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更好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优化党委农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大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队伍,落实关爱激励政策,提高农村干部待遇。坚持规划先行,编制“三农”领域“十四五”规划,研究提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全省乡村振兴项目库。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农民主体,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幸福家园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美丽宜居乡村的新格局。将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效。

  

  解读材料: 图解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要点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0/2/21/art_27784_1508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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