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监字〔2023〕1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农机安全监理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所持监理证件由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每4年审验一次。结合全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证件发放情况,定于9月份对到期需要审验的农机安全监理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所持证件进行统一审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
凡发证日期为2019年或证件背面“证件审验记录”栏记载的审验合格有效到期日期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农机安全监理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证件,均属本次审验范围。
二、审验内容和方法
审验工作分为农机安全监理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工作情况考核和农机安全法规理论知识考试。工作情况考核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农机安全法规理论知识考试由省农机安全监理站统一组织实施。
(一)工作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农机安全监理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持证期间的工作、培训、年度考核、违法违纪或重大工作过失等情况。由本人填写《农机安全监理证件审验表》(附件1),经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审验盖章后,由各市将《农机安全监理证件审验表》和《XX市农机安全监理证件审验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省农机安全监理站。
(二)农机安全理论知识考试
考试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以及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相关内容。采用网络考试形式组织实施。
三、审验时间和程序
(一)工作情况考核
9月18日前,各县、市逐级完成审验,并以市为单位,将本市《农机安全监理证件审验汇总表》纸质版和所有参验人员的《农机安全监理证件审验表》一式两份,统一邮寄至省农机安全监理站,邮寄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同时,将人员审验表和本市审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省农机安全监理站邮箱:njjlxjk@shandong.cn。
(二)参加审验人员信息录入
9月18日前,各市县将本地所有未录入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和所持证件信息全部录入系统,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正确填写信息,上传图片。对于今年需要审验的人员分别办理相应证件的审验申请业务,其他人员则不需要办理审验申请。
(三)农机安全理论知识考试
9月20日前,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对各市上报参加审验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理论知识考试号,市县可通过系统查看审核情况。所有审核通过人员于9月22日8时至12时进行理论考试,由市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监理站适时监控网络考试情况。
理论考试通过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线考试”模块组织进行,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答题完毕提交成功后自动判卷,考试成绩自动生成。试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三种类型,共100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8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可自动补考一次。考试试题根据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修订变化适时进行增减,相关复习资料可到山东农机化网“安全监理”模块“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农机安全监理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证件审验工作是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落实。由于市、县级农机安全监理职能划归不同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部门之间的配合,把证件审验工作通知到各相关单位及持证者本人,确保证件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好审验把关。对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胜任农机安全监理检验、考试、事故处理工作的人员要载明原因和审验意见。调离、退休的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相关岗位人员不再参加审验,对其持有的农机安全监理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证和农机安全监理证予以收回,登记造册,并在系统办理注销业务。
(三)摸清人员底数。随着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人员管理模块”启用,较好实现了全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系统化管理。但随着人员的调离、退休或工作任务划转等现象导致年度人员情况变化较大,市县要借此次审验机会,进一步摸清系统注册人员与实际岗位人员情况,确保系统管理的人员与从事农机安全监理业务人员相符。
证件审验联系人:吴康秋 0531-83199933
附件:1.农机安全监理证件审验表
2.XX农机安全监理证件审验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5日
附件:
附件1:农机安全监理证件审验表.docx附件2:XX市农机安全监理证件审验汇总表.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9/t20230905_4405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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