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090号(农业水利类011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民建中央:
《关于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耕地保护积极性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准入监测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体系。农业农村部完善土地流转相关制度,2016年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2021年修订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合同网签,提高流转规范化水平。二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2022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专门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开发“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并免费提供给家庭农场使用,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水平。三是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农业农村部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全国耕地质量监测点达到2.8万余个,其中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达到1347个;组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2014年和2019年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探索推进耕地质量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初步构建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对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进行全程管理。浙江省综合运用耕地质量监测等大数据成果,推动区域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地块土壤属性详情和地力水平信息等服务。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切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强化耕地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工作,继续完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二、关于推广保护技术应用
一是开展耕地质量研究和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推行种植绿肥等多元替代减量,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应用测土配方、水肥一体等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提高科学施肥水平,推动农业生产节本增效。经测算,2022年全国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41.3%,比2020年提高1.1个百分点。二是实施耕地保护技术措施。农业农村部印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发布不同农时、不同区域的秸秆还田指导意见,加快成熟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主体;充分发挥轮作休耕用地养地、生产生态协调推进的关键作用,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耕地地力;2020年起,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在东北适宜区域大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2023年东北四省区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已超过9000万亩;组织开展可降解地膜对比评价试验,全国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2023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轮作休耕支持力度,扩大实施范围和规模,重点围绕稳定粮食生产和增加大豆供给的目标,着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促进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落实《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做好分区域、分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技术模式集成熟化与示范推广,在东北地区稳步扩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健全农膜回收利用和分类处置体系。
三、关于强化系统政策支持
一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素服务保障。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为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2022年全国共培育1.78万人次。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原银保监会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截至2022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465家,融资担保直保余额19905亿元,其中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余额56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1%。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支持力度,截至2022年末,全国农担体系在保项目120万个、同比增长15.4%,在保余额3780亿元、同比增长17.6%。二是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原银保监会2023年4月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稳定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针对涉农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特点,在贷款利率、担保条件、贷款期限等方面制定差异化政策。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全国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1.4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62%,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71个百分点。三是关于设立耕地保护专项扶持基金。中央财政立足职能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支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通过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支持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侵蚀沟治理、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耕地轮作休耕、化肥减量增效、加强生产障碍和退化耕地治理等,促进耕地质量提升。财政部认为,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对于委员提出的设立耕地保护专项扶持基金的建议,可用好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耕地保护。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挥作用,鼓励创新融资担保产品,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加大对农田建设和保护的信贷支持。
四、关于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农业农村部持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2022年围绕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1.98万人,单列耕地保护专题培训2296人,把农业绿色发展知识和技能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25.12万人参加学习;建设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上线绿色发展、耕地保护相关课程,扩大培训覆盖面。二是总结推广耕地保护综合技术模式。农业农村部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概要(试行)》,推介10种黑土地综合治理模式,征集并形成5大类43个耕地地力提升综合技术模式;举办3期“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全媒体直播活动,超1000万人次观看,2022年央视等主流媒体对耕地保护相关措施及成效报道百余次。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加强耕地质量相关政策及综合技术培训推广力度,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组织评选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JJTZ/202308/t20230825_64350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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