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58号建议的答复
陈恩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解决土地细碎化分散化发展社会化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试点先行,稳妥推进
党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2013年以来,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长久不变意见》),提出“各地可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基本建设,组织开展互换并地,发展连片种植”。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任务,指导各地积极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的实践路径。江苏盐城、湖北沙洋等地探索“小田变大田”、“按户连片耕种”等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效。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446个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统筹解决农村耕地碎片化问题。
近年来,滨州市通过规范有序推动土地流转、高质高效推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积极探索解决土地细碎化、分散化的做法,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为全国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为更好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供支撑。您提出的关于将滨州推进解决土地细碎化分散化工作模式纳入全国农村改革试点的建议,可由地方根据《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管理办法》,按程序申报。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等因素,优先在群众意愿高、基层组织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的平原、浅丘地区开展试点,稳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
关于出台解决土地细碎化分散化的工作政策措施。2022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围绕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赴多个省市开展专题调研,系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研究提出了解决路径和政策建议。近期,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了《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根据文件要求,指导各地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
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滨州开展试点,并在社会化服务、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扶持力度,指导推动各地聚焦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广“服务组织+村集体+农户”、“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以专业化、规模化服务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财政部每年安排资金,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支持政策。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把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补贴对象。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破解土地细碎化分散化问题等领域的金融支持,2023年4月末,全国农田基本建设相关项目贷款余额4184亿元,同比增长36.3%。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和扶持。财政部将继续支持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破解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解决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在《长久不变意见》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要在农民自愿前提下开展相关工作。农业农村部在指导各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有关工作中,要求切实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行推动,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在试点中继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595个,其中县级仲裁委员会2478个,基本实现了涉农县(市、区)全覆盖,为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提升仲裁公信力,发挥好调解仲裁机制在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中的作用,有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cggs/202308/t20230821_64346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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