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06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王银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农村基层组织负担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等文件,从整治文山会海、改变督查检查考核过度留痕、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等方面,对基层减负增效作出了部署。2021年,中央农办印发《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村级减负工作,规范对村级组织的达标评比和考核检查,精简村级组织会议,减少台账和材料填报,规范线上政务应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2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的工作目标。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农业农村部完善推广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立村级组织自治清单、协助政府工作清单等,厘清各级部门和村级组织的权责边界和工作关系,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部门推动不断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村干部基酬、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等标准。2016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村干部基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保障标准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2020年,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并推动各地落实,要求村党组织书记的基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村干部基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2项合计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指导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标准予以保障,调动了广大村干部积极作为、扎实工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村基层组织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继续完善具体务实实际举措,健全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基层干部待遇保障水平,切实做到为农村基层组织减负增效。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JJTZ/202308/t20230817_64344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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