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规划审核有关要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化工园区扩区规划审核要求,简化审核内容,提高工作效能,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明确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规划审核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明确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2022年10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鲁政办字〔2022〕118号),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化工园区扩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通知》针对化工园区扩区需求,结合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正式启用的情况,统筹考虑衔接“两规”内容、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对我省化工园区扩区规划审查要求予以明确。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规划审核要求。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文件规定,“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后,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三区三线”划定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管控内容。因此,在各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前,化工园区扩区应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位于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并由所在地市、县(市)政府承诺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一张图”。
(二)严格落实承诺内容。各市、县(市)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将化工园区扩区范围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及“一张图”。省自然资源厅将严格审核承诺内容落实情况,对未履行承诺的市、县(市),不予办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相关工作。
(三)严格项目选址审核。依据《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文件要求,严控化工项目选址布局。新建化工项目,必须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内进行选址布局;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fgwj/zcjd/202307/t20230705_43668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