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183号建议的答复
张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生态环保境损害行政争议化解机制。2019年,我厅联合省法院、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意见》,推动各级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2020年,联合与省检察院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同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调研座谈、联合发文等方式,加强横向联系沟通,做好全省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工作指导。
(二)加快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2021年,我厅印发《关于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的通知》,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磋商赔偿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生态修复及修复效果后评估机制等11项机制。
(三)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2021年,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制定《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增强社会参与矿山生态修复积极性。2023年5月,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制定《关于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明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9项重点领域,提出规划管控、产权激励、指标使用、资源利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技术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8方面支持政策,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二、下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完善生态环境资源多元解纷机制等建议,对于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厅将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生态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中探索多种治理模式,积极拓宽投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rddbjyblqk/202306/t20230605_4339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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