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鲁农法字〔2023〕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法治观念,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3日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和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落实《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扎实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干部日常学法、法治能力考核测试必学必考内容。建立健全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机制,利用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
(二)持续推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乡村法治氛围。
(三)持续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的涉农法律条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围绕建设农业强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农业法、乡村振兴法、渔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及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四湖保护、乡村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五)广泛学习宣传粮食安全法律法规。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宣传种子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及耕地质量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节粮减损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大食物观”,切实提升全民粮食安全意识、节粮减损意识,营造爱粮节粮的社会氛围。
(六)深入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组织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集中宣传,阐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解读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点内容,增进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七)深入学习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利用“6·8世界海洋日”等时机开展海洋专题普法宣传,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资源养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与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八)深入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知识测试等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农村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准确把握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扎实实地为民办事、为民造福。
二、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活动
(一)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教授作辅导报告,对机关干部进行全员培训。
(二)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及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让农民群众在主题活动中感悟法治精神,增强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民法典知识竞赛、民法典专题宣讲等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以农民为主体,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农村物质文化生活和农民精神风貌。
(五)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真落实《山东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积极引导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宣传法规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乡村治理等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六)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采取到法院现场旁听或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的形式,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工作密切结合,增强法治教育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把普法融入行政管理全过程。在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积极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在实施行政监管过程中,针对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宣讲,答疑解惑,实现行政监管人员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二)大力推进以案普法。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在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科学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化与省广播电台合作,联合打造“农业农村普法专栏”,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公布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确保规划事项全面高质量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4/t20230417_4292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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