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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融合”用地保障关乎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03-25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摘要

  “三产融合”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高效的用地保障是“三产融合”发展的根本基础

  改变传统的分类供地思维,创新土地供给方式已成为保障“三产融合”发展用地的客观要求

  与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条件相结合实现精准供给,主要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来保障“三产融合”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特色资源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收。笔者认为,乡村振兴需要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作用,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需求。

  

  当今世界,农业竞争实质上是农业综合能力的竞争。新时代,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实现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而高效的用地保障是“三产融合”发展的根本基础。

  

  改变分类供地思维与供给方式

  

  “三产融合”不仅是纵向上生产、加工、销售环节链的延伸,实现农业生产由规模扩张向产品增值转变,还包括横向上服务链与功能链的拓展,如迅速兴起的农文旅一体化就是功能链的拓展,把农业生产和旅游景观功能融合为一体,而机械收割、无人机植保等专业服务就是服务链的拓展。

  

  与之相对应,催生出大量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也打破了常规的一二三产业用地分类,表现出土地功能复合和农用地、建设用地的相互交叉。比如:互联网配送、物联网管理、产品展示与品鉴、休闲观光休息场所,以及大型农机具的停放、集中育秧大棚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使农业用途与非农业用途、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农业设施用地交织在一起,这种复合交融的用地表现已成为“三产融合”的主要用地特征,传统的分类供地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要求。

  

  农村“三产融合”是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产业融合,由于不同地域的光照、水源、地形、土壤等自然条件不同,相应所适宜的农业生产活动也不同,这种鲜明的地域性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的多样性和个性化。基于此,改变传统的分类供地思维,创新土地供给方式已成为保障“三产融合”发展用地的客观要求。

  

  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支撑“三产融合”发展

  

  当前,农村居住人口减少而村庄建设用地不降反增、宅基地利用日益粗放的现状依然存在。笔者认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盘活农村闲置土地释放大量存量建设用地,应该成为“三产融合”发展最重要的用地保障来源。

  

  “三产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必然选择,要充分考虑各地的自然资源禀赋与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突出以农村闲置土地盘活来保障用地需求,形成“三产融合”发展的空间布局,引导各类产业依法依规用地。

  

  实践中,各地根据当地“三产融合”发展的实际需求,依托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平台,探索利用农村存量闲置建设用地来保障用地需求,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着力解决零星、分散布局的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总体来看,统筹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有效保障“三产融合”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

  

  结合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特征精准供地

  

  新时代下,土地整治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基本规律,对农村区域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优化布局、综合整治,可以有效破解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用地碎片化、无序化、低效化等问题,进而保障“三产融合”用地。

  

  具体而言,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要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条件相结合,以实现用地供给精准到位。比如有些地方针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自身要求,采取“先建后奖”的形式给予资金奖励,实现了土地整治工程与生产实际需求无缝对接,满足设施用地配套需求。在此过程中,需要相应的产权制度创新,如不少地方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实现了经营权的集中流转,既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推进了农业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又很好地解决了整治后高标准农田再次细碎化及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主体缺位等问题。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研究中心)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xwzx/xtyw1/202303/t20230323_78710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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