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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州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1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州省

  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掌握2022年度全省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要求,从即日起,开展2022年度贵州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2022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并掌握全省2022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各级国土调查数据库,保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及其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支撑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需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安排

  (一)工作准备。2022年12月31日前,省级利用最新遥感影像,结合年度调查监测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省级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和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地块信息,下发各地开展实地调查举证。

  (二)调查实施。2023年1月31日前,各县级调查单元组织技术力量,对国家和省提出的监测图斑,以及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图斑,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和数据库变更,并将检查合格的数据库变更成果上报省级核查。同时,还要完成用地管理信息的补充报备工作。

  (三)成果核查。2023年2月15日前,省级组织技术力量,对各县级上报的数据库变更成果开展全面核查,并将省级核查合格的数据库成果上报国家级核查。2023年6月15日前,各县级调查单元根据国家级核查和数据库质检意见,完成整改,形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数据库成果。

  (四)汇总应用。2023年6月底前,各级根据国家最终下发的数据库成果,开展成果汇总分析,形成本级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并提供各内设机构和相关部门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开展工作。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基础,其成果是整个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广泛应用于政府各部门涉及国土空间的相关工作,还是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本身,就是土地综合管理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考核指标,纳入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本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组织有关内设机构和协调同级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不仅要按时完成国家和省级监测图斑调查举证任务,还要全面梳理本级年度各项工作,务必将耕地卫片监督、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河湖治理等工作成效涉及地类变化的,及时提交调查机构,纳入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厅机关各相关处室,要加强对市、县两级对口业务科(股、处)的工作督促和指导,防止因漏提交变更而导致工作考核出现问题。根据国家要求,在2023年2月15日上报国家级核查时,未纳入上报数据库成果的,在相关工作考核时不作为当年工作成效。2023年2月15日后补充变更的,纳入2023年度日常变更。

  (二)努力克服困难,强力推进落实。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加之疫情对调查工作的影响较大,各地要有清醒认识,要做好充分准备,抢抓时机、克服困难开展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要组织技术队伍尽早入场,充实调查力量,科学规划,迅速开展调查;二是要充分发动乡镇、村组人员,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调查,协助开展举证;三是要强化调查人员技术培训,熟练掌握规程,严格持证上岗,避免重复返工。今年,省级将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监测行政管理人员、相关技术支撑事业单位人员,以及调查队伍技术人员,均要参加省级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将进行实名登记,不合格人员也将记录在册并不得参与调查工作。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质量把关。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所有调查人员必须坚守“真实性”这一调查工作的生命线,从严把控调查成果质量。数据库成果上报省级核查前,应经村级确认、乡镇级复核、县级全面自检、市州级复查通过,并经县级和市州人民政府同意。省级将对县级上报成果逐图斑内业核查,对部分重点图斑将开展外业抽查,原则上达到“零错误”后才能上报国家级核查。同时,省级还将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操作指南》的规定,按照国家对县级成果质量评价指标,对县级成果质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系统内年度工作考核和调查队伍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在调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调查不实等问题的,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责。

  (四)加强各项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需要动用人员、车辆、设备较多,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尤其是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足额保障调查经费并按时拨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将安全措施分解到各个环节,加强安全培训,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调查人员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感染。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保密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涉密数据,严禁使用非涉密网络传递涉密信息,杜绝各类失泄密问题发生,确保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绝对安全。

  为切实做好全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省级编制了《2022年度贵州省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随同自然资办发〔2022〕49号文件一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

  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贵州省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2年度贵州省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doc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dlyxxgk/zrzy/dcjc/202303/t20230310_7841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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