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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4 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2年12月30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云农规〔2022〕10号)(以下简称《档案管理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修编背景

  2020年8月,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云南省牵头制定了《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8个规定,并以云农规〔2022〕10号印发实施。

  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5号)等管理办法,对农田建设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省农业农村厅依据农业农村部的新要求,在总结我省农田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系列规定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为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结合全省实际,从归档文件的收集、归档文件的整理、归档的分类和保管期限等方面制定25条规定。

  (一)归档文件的收集。农田建设项目归档文件收集采取平时收集、重点收集、项目建设程序收集等方法进行,管理人员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农田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做到“四个清楚”“四个齐全”“二个把关”。

  (二)归档文件的整理。归档文件整理应按年度、按分类、按需要进行整理。

  (三)归档文件的分类和保管期限。农田建设项目档案分为五类:文书类、项目类、会计类、影像类、荣誉类。保管年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三、主要修订情况

  (一)第一章总则。新增第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及时移交同级档案管理部门。

  (二)第二章归档文件的收集。未修订。

  (三)第三章归档文件的整理。未修订。

  (四)第四章档案的分类和保管期限。进一步完善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的前期准备阶段、立项审批阶段、招标投标阶段、项目建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建后管护阶段等各环节形成的资料构成内容。

  (五)第五章附则。修改规定执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起,《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云农规〔2020〕3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zhengcejiedu-new_1230/393959.html?cid=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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