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贵州省2022年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13日
贵州省2022年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为契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贵州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在自然资源管理、促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支撑作用,以实际行动和扎实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扎实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客观反映国土利用现状
严格落实《土地调查条例》规定,按照县级实施调查、市(州)开展复核、省级全面检查的工作流程,执行省、市、县、乡、村五级质量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并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客观反映全省国土空间土地利用现状,为年度各项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启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探索建立日常更新工作机制,对各类监测监管图斑开展日常调查举证,持续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及时反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成效。
二、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支撑服务资源动态监管
在开展年度地理国情监测和常规监测的同时,充分利用省级遥感影像统筹项目,拓宽监测影像获取渠道,组织技术力量,充分运用遥感影像自动解译技术,全面提升省级监测效率和监测频次。开展重点区域和重要地类变化情况动态监测,强化监测成果应用,为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空间规划、生态修复等业务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预警信息,促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统筹实施专项调查监测,不断充实调查监测内容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会同本级林草主管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共同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共同审核上报调查监测成果,建设各级专项调查监测数据库,并做好专项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的衔接。
四、深化数据分析评价应用,逐步实现成果互联共享
完成市、县两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发布,按需提供成果共享应用,并做好“三调”成果农村基层村情宣传。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构建时空叠加分析模型,深化开展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常规监测等调查监测成果与相关管理数据的时空叠加分析,探索开展资源变化情况评价,为相关业务管理、政策制定、目标考核等提供分析评价支持。依托贵州省自然资源全息大数据平台,在现有“三调”数据库管理平台基础上,先期开展用地审批地类审查数据比对、调查数据互联网端查询等应用试验,为实现调查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积累经验。
五、加快推进业务体系构建,促进调查监测健康发展
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从制度、标准、技术和质量管理四个方面着眼,加快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调查监测业务体系。研究制定《贵州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厘清各级各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夯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基础。探索编制《贵州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标准》,规范全省调查监测数据库建设,为建设自然资源三维时空数据库,促进成果广泛共享应用奠定基础。编制集调查数据采集、监测生产管理、成果审核检查、数据动态入库,系统集成分析、分级互联共享等功能为一体的《贵州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形成“天—空—地—网”为一体的调查监测技术支撑体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制定印发《贵州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操作指南》,落实成果质量管理责任、规范质量管理流程、细化质量管理指标、实施质量管理考评,确保调查监测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六、切实加大各项保障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活动要求,围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六个方面,深入排查整改调查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成果质量,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各项调查监测任务落实。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将调查监测工作经费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年度工作顺利开展。加大调查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精选优选熟悉调查监测工作、熟练掌握数据库建设、业务能力强的技术支撑队伍,以项目锻炼队伍、以任务培养人才、以成效实施奖惩,促进调查监测事业健康发展。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抓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预案,加强内外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关注和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确保人员健康、生命安全和数据保密,确保年度调查监测工作绝对安全。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dlyxxgk/zrzy/dcjc/202204/t20220414_73453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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