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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农民合作社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商河县加大资金投入、项目扶持及示范社培育力度,强化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投入,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水平。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通过扶持发展示范社的方式投入到合作社生产运营中,重点向省、市、县级示范社倾斜,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提升,带动成员及非成员增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二是完善标准,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民示范社标准,制定完善了县级农民示范社标准和县级示范社评定监测办法,通过示范社评选、实地考察指导等形式,指导农民合作社在章程制度、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登记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完善,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运行。

  三是组织培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成立县、镇两级辅导体系,选聘县、镇两级专业辅导员40余人,逐步建成一支政策熟、业务精、有责任、爱“三农”的辅导员队伍。综合利用青岛农业大学培训资源、济南市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平台,对各镇街分管领导、党建办主任、农办主任、镇街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理事长等进行多期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的政策理论水平与实操技能。

  四是加快培育,实现示范社“四级联创”。按照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申报标准,积极发展培育示范社。近两年来,经镇、县两级筛选、推荐,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评选,商河县保农仓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商河县四杨庄园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9家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商河县佰亿果蔬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7家合作社被评为为市级示范社;商河县本华大蒜专业合作社等150家被评为县级示范社。实现了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商河县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dfdt/202205/t20220523_3927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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