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农种植字〔2022〕1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充分挖掘我省粮油作物单产潜力,千方百计提高产量水平,高质量完成国家安排我省的粮食和大豆生产任务,经研究,确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打造一批高产地块,集成一批高产栽培技术模式,培育一批粮油种植能手,挖掘一批高产典型,以小面积高产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确保全省粮油生产高质高效发展。现将《2022年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1日
2022年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工作方案
为指导各地积极有序开展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一号文件精神要求,以稳粮扩油、提高单产为目标,以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粮油高产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挖掘粮油生产潜力,促进粮油产能提升,助力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实施内容
以十亩为基本单位,通过理论、实打等测产方式,在全省遴选小麦、玉米、花生以及大豆净作高产地块各10个;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三种主推模式高产地块各3个。
(一)参赛主体。按照“具有区域代表性,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原则,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等各类主体自愿参与。
(二)实施时间。竞赛从当前在田小麦开始,至2022年玉米、大豆、花生等作物收获结束。
(三)实施步骤。按照主体申请、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实测的要求,分步有序实施。
1.主体申请。各市统一组织发动,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由主体在所种植作物成熟1个月前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田块地点、面积、品种、关键技术、田间管理、预期产量等情况。
2.县级自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参照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测产办法(附件2),对十亩方开展理论测产,每县每种作物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不同模式限选择1个产量最高的地块,于作物成熟前20天向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测产申请(附件3)。
3.市级复测。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各县所提申请,组织开展理论或实打测产,每种作物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不同模式限选择1-2个高产地块,于作物成熟前10天向省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测产申请。
4.省级实测。省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市申请,在作物成熟期组织专家进行实打测产,选出全省高产地块,并及时公布高产竞赛结果。产量特别突出的地块,邀请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进行实打测产。
三、组织方式
(一)专家组成。省、市组织测产,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应有不少于3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作物科研、教学、推广和统计部门的专家组成。
(二)测产步骤。专家组听取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测产结果等方面情况介绍,根据情况介绍,按照测产办法要求,确认取样方法、测产程序和人员分工,进行实地测产,并计算结果。
(三)结果认定。测产结束后,专家组向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各提交1份测产报告。高产竞赛最终结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对外发布,各地不得擅自发布高产竞赛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里将成立由省农业农村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工作小组(附件1),统筹负责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各项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物一部。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参照省里做法,加强统筹协调,广泛动员各类主体和服务组织参与高产竞赛。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农技推广机构要派出农技人员,蹲点指导申报主体做好竞赛地块落实、明确技术模式等工作,做好品种选择、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等技术指导服务,及时总结筛选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规范,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参赛主体认定,确保地块归属明确、主体身份明确,认真按要求和程序组织高产地块测产和遴选工作,保证测产数据真实、可靠。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积极联系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高产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典型案例、技术模式等,为粮油作物生产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吕鹏,0531-81608139,sdliangshike@163.com
附件:1.山东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工作小组
2.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测产方法
3.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测产申请表
附件:
·鲁农种植字 〔 2022 〕 18 号附件1、2、3.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4/t20220422_39053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