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项目评选活动
为切实落实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精神,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精品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推进农田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项目评选办法(试行)》,在全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项目评选活动。
一是明确原则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项目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绩效优先;严格标准,科学严谨;建管并重,运行良好;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以工程建设质量为主,兼顾工程效益、运行效益及群众评价等因素。
二是严格申报条件。评选对象为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计划中的单个项目;单个项目建设面积原则上丘陵山区不少于2000亩,其他地区不少于5000亩,工程布局科学;项目前期准备、规划设计、评审论证、建设管理、验收上图等程序规范;完成实施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竣工决算审计、上图入库、移交管护等工作;项目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健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监理单位监理负责人等相关管理人员能按合同规定全部到位,日常考勤、履职情况良好。施工、监理日志记录齐全,真实反映情况;落实项目移交管护工作,有明确的管护主体,管护协议,落实管护经费和管护责任;县级初验、市级验收工程质量优,项目区群众评价好,外观形象佳;项目内业档案资料完整、真实、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项目单元(项)工程、隐蔽工程有完整的工程施工图片(影像)资料。
三是规范申报程序。优质项目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所属农场)组织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以下称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单位)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每个市(单位)按被评选年度实施项目数量5%的比例推荐优质项目,不足1个的按1个申报,最多不超过4个,达不到优质项目申报条件不得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单位)要对县级申报的项目逐个进行现场核查,听取群众意见。符合条件的,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推荐。
四是从严审核表彰。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市上报的项目,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不超过20个项目作为评选年度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备选优质项目,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备选优质项目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确保评选表彰的项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发文通报表彰。评选表彰结果作为省对市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ntjs/ntzx/56216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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