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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3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现就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图,开展2022年全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掌握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其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职责分工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组建工作专班 (见附件1),全面负责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统筹和管理,监督各地调查监测工作推进情况。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参照以上模式组建工作专班。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实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参与。

  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共同逐级上报经工作专班审核后的调查监测成果。省级调查监测成果于10月底前上报。

  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分工、进度安排、主要成果、技术方案等详见“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附件2)、“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林草湿调查监测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基之举,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基础支撑。统一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是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全程负责,履职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各级工作专班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力量共同做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省级工作专班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本省组织实施的部门及分工,并指导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本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现有各类机构队伍的调查监测作用,确保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协同推进。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四)保证质量。各级工作专班是本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的责任主体。实行国家、地方分级培训制度。坚持分阶段分层级的全程质量管控,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行市县级全面自检、省级检查、国家级检查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做到事前指导、事中检查、成果审核,确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五)确保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作为工作底线,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要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制定应急预案(“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见附件4)。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人身安全,有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林草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落实保密管理各项要求,确保数据资料安全。

  各省级工作专班组成方案、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请及时报国家工作专班办公室。

  国家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卢卫华 010-66558071(传真010-66557615)  

  红  玉 010-84239808(传真010-84238495)  

  附件:1.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国家工作专班

  2.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

  3.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4.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gi.mnr.gov.cn/202204/t20220402_2732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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