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夏津九龙口、茌平金牛湖等2处国家湿地公园和武城四女寺省级湿地公园的意见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申请穿越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和武城四女寺省级湿地公园的请示》(德自然资呈〔2021〕286号)、《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茌平金牛湖国家湿地公园(茌新河)的请示》(聊自然资规呈〔2021〕1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项目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核准的批复》(鲁发改政务〔2020〕47号)批复建设。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夏津九龙口、茌平金牛湖等2处国家湿地公园和武城四女寺省级湿地公园。工程以定向钻形式穿越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的恢复重建区,穿越长度为149米;以定向钻形式穿越茌平金牛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恢复重建区,穿越长度为41米;以定向钻形式穿越武城四女寺省级湿地公园的宣教展示区,穿越长度为563米。工程施工临时设施、定向钻入口及出口均位于湿地公园范围以外,湿地公园范围内不涉及地表占地。
二、你局要严格监督检查,加强施工现场指导,强化运营期监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监管;要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施工,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对发现不按审批要求占用湿地、违法违规占用湿地的,要及时制止并报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同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110/t20211018_3750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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