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持续做好稳投资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63号),提高自然资源配置效率,发挥要素集成效应,持续做好稳投资工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项目导向,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以及自然资源领域重点项目,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
(一)规划引领项目走。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建设用地规模评估调整,统筹用好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建设用地规模,完成市、县“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报批,促进规划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统筹好近期建设急需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用地需要,合理安排和优先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切实为重大项目用地提供充足的规划空间。
(二)用地计划跟着项目走。改革年度用地计划管理方式,实行国家和省上两级统筹配置,实现用地计划安排与项目用地需求精准匹配。在做好国家和省列重大项目、“两新一重”项目等由国家配置用地计划的基础上,省上用地计划在建设用地审批时,结合存量土地处置情况统筹安排,精准保障真实有效投资项目用地需求。深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三)用地审批跟着项目走。系统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评合一”改革,承接好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用地审批权和自然资源部授权省厅用地预审权。优化建设用地审核程序,推行容缺审查和承诺办理,及时办理项目先行用地,开通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办、快审快批,切实降低企业用地制度性成本,保障项目及时落地建设。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报件质量和组件报批效率。
(四)土地供应跟着项目走。按照国家供地政策、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根据土地用途,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按照市县政府统一服务要求,探索推进“标准地”出让方式,对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新增工业用地,先行设定投资强度、容积率、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控制指标,落实净地出让规定,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探索推动土地复合利用,实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性质的用地类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五)耕地占补平衡跟着项目走。积极挖潜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库。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重点安排新增耕地潜力大的国土整治项目,有效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各地占补平衡库指标要优先保障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县域内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可在市域内调剂补充。调剂后仍无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过省级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购买指标落实,耕地开垦费不再缴纳。
二、坚持自然资源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
(六)省级基础地质调查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完善基础地质调查项目储备库,强化项目立项计划与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规划的衔接,为地勘基金接续勘查和社会资金有效跟进提供找矿靶区。地矿类项目优先安排具有良好找矿前景的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重要矿产调查评价项目,水工环类项目立项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衔接,重点安排缺水区找水、地质景观调查、地下水动态监测等项目。
(七)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跟着项目走。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针对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将中央和省上资金重点投向治理需求迫切、投资效益比高、项目前期工作成熟、有实施条件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面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八)省级基础测绘资金跟着项目走。依据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省级基础测绘五年规划,合理安排省级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将省级基础测绘专项资金、中央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补助经费、省重大项目前期资金及其他重大测绘工程专项资金优先用于省级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
(九)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资金跟着项目走。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筹划重点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申报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按照“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分级建设、动态更新”的原则,建立省级项目储备库,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支持。市县要建立本级项目储备库,切块下达资金尽快形成有效投资。
(十)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资金跟着项目走。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所需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专项资金,优先实施完成国土利用变更调查与动态监测、地理国情监测等全国性调查监测项目本省责任区任务,争取自主承担完成黄河流域、祁连山等重点区域常态监测。结合管理需求,适时开展重要自然资源专题性监测项目,统筹保障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三、坚持自然资源数据要素跟着项目走
(十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跟着项目走。拓展“天地图·甘肃”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加强地理信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促进地理信息数据要素共享开放和有效流动。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应用开发,运用大数据资源带动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延长产业链,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政府宏观管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社会公共事业、百姓生活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地理信息服务保障。
(十二)调查监测数据服务跟着项目走。加强遥感数据需求分析,提升卫星遥感数据实时处理能力,为重点项目提供快速服务。及时公布调查监测成果目录,统一规范申领程序,推进全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已有的遥感影像历史数据、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数据、历年土地变更数据和其它专题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成果应用,积极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监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生态保护修复效果评价等项目。
四、坚持协调服务保障跟着项目走
转变工作作风,变“坐商”为“行商”,变“主位”为“客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准配置自然资源要素。做好重大项目用地协调服务工作,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及时跟踪重大项目进展,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着力解决项目用地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健全纵向、横向分级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调度会商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政策支撑,制定接地气、可操作、有实效的政策措施,推动系列支持项目建设用地政策上通下达、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zrzy.gansu.gov.cn/xxgkcontent-201ac4add0bd4f75b42178a51b4eb4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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