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政策解读
6月15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桂自然资办〔2020〕253号)(以下简称《指引》)。作为产业用地政策“工具包”,《指引》分6章38条,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归纳了支持产业发展用地政策的适用情形、实施要求,全面掌握、准确理解和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有利于提高自然资源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一、起草背景
2016年,原国土资源部归集整理了国家支持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编制形成了《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为方便地方全面掌握和准确把握产业用地政策要点,规范引导产业用地政策执行起到了积极作用。2019年,自然资源部再次系统梳理近年来支持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更新《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更好地指导了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提供了良好服务。
近年来,我区也相继出台了不少产业用地政策,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保障民生项目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产业用地政策散落在众多的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文件中,内容分散,碎片化严重,不利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和规范执行相关产业用地政策,不利于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的自然资源服务,亟需汇总梳理形成系统的产业用地政策体系。为给各类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产业用地政策指引参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用地提供良好服务,推进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年初,厅党组提出了出台我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的要求。在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自然资办发〔2019〕31号)基础上,归集梳理了我区法规、规章、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归纳了各项产业用地政策要点,以产业用地管理流程为主线,把市场主体用地涉及产业用地规划、计划、供应方式、供应价格、优惠政策等作为主要内容,编制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重点对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企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设施建设等领域用地政策的实施进行了说明,使之成为既便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相关政策的“工具书”,又便于市场主体和相关产业主管部门了解相关产业用地政策的“宣传册”,有利于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精准高效服务产业项目落地,有利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掌握我区产业用地政策优势,促进全区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全区经济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制定过程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0年初开始收集2011年—2019年国家和自治区级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产业用地文件共430份,2-3月在进行整理归集基础上,剔除相关度不强、时效性不足的文件,最终从86份国务院及有关组成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137份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组成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合计223份),梳理了相关产业用地政策38条,并对各类产业用地政策进行分析、归类、汇总,形成产业用地政策文件汇编。3-4月,参考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已出台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撰我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5月中旬,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住建、文旅等13个产业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和厅内相关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和建议26条,经研究审定,采纳23条,不采纳3条。5月下旬及6月初,起草小组多次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讨论,逐条逐款对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增补近期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修改文件,形成了《指引》送审稿,6月8日提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6月15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指引》基于指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供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参考的角度,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土地供应、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的政策要点进行了汇总、归纳、梳理,形成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框架。框架涵盖了地政管理多个业务流程,分为总则、产业用地基本规定、产业基本供应方式、产业用地供应价格、产业用地特殊政策、产业用地管理要求等6章。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产业用地政策的含义、涉及的内容、基本原则、产业项目的认定、平等对待各类用地主体。分为:产业用地政策的含义、产业用地涉及的内容、产业用地基本原则、平等对待各类用地主体、国家支持发展产业项目的认定等5条。
第二章,产业用地基本规定。从产业用地的规划安排、修改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地供应计划、土地用途及前置条件方面进行梳理。分为:产业用地规划安排、规划修改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安排、土地用途的确定、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等6条。
第三章,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从产业用地的供应方式,包括划拨、招拍挂、协议出让、弹性年期、作价出资(入股)等进行了梳理。分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5条。
第四章,产业用地供应价格。从产业用地供应价格,包括土地供应底价、土地价格优惠、价款缴纳进行了梳理。分为:土地供应底价确定、土地价格优惠情形、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等3条。
第五章,产业用地特殊政策。对各类产业用地特殊政策进行了梳理,是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的重点内容。分为: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土地供应条件的情形、分期供地、企业转型涉及的用地、鼓励地下空间开发、过渡期政策、点状供地的情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支持土地复合利用的情形、鼓励建设标准厂房的情形、鼓励利用未利用地的情形、鼓励生态修复的情形、可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形、设施农用地、特殊时期的用地政策。共15条。
第六章,产业用地管理要求。明确产业用地管理要求。分为:改变土地用途,产业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转让、出租、抵押,卷宗与台账管理、落实批后监管责任等4条。
四、注意事项
(一)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支持和规范运用产业用地政策,充分释放产业用地政策服务经济社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红利。
(二)要在产业用地政策执行中深入推动节约集约用地,通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更大的用地空间,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民生服务设施建设需求。
(三)本《指引》印发后,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指引》及其引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相关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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