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奇闻 > 正文

2020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明确指出以下几点: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 作者:

  2020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明确指出以下几点:

  1、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

  2、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

  3、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

  来源:农农村信息部 内容仅供参考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