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日常督察工作
11月14日-20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副局长刘伟带领督察组一行,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日常督察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慧君参加督察。
督察组先后到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统筹开展历年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日常督察疑似问题核查工作,并与自然资源、农牧等有关部门召开业务座谈会。实地核查中,督察组重点核验了部分往年督察发现的重点督办问题和公开通报问题,抽查了2024年部分疑似违法占耕建设图斑,查阅了相关用地手续等资料,了解了重大问题整治有关情况。座谈会上,督察组全面了解了全区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推动情况,认真听取了9月3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与自治区意见反馈会落实情况,详细询问了督察问题整改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并在坚决清存量、遏新增、治根本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
督察组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一致表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和考察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高度上认清加强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出发,严守自然资源管理红线底线。要扛牢压实各方责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扎实推动问题整改,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虚假整改等,确保经得起检验。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控新增违法问题发生,全链条保护自然资源。同时,抓好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坚持源头管控,强化问题治理,严防同类问题屡改屡犯。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发挥督察效能,督促地方履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责任,与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共享各类自然资源监管数据资料,对督察发现问题实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严控督察质效,切实为基层减负,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zxdt/202411/t20241120_261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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