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建督撤字〔2024〕107号

发布时间:2024-11-2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吴海:

  经调查核实,你因在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中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许可处理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93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注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并作出自你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11/20241120_78093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