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大力整治农村危房 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近年来,攀枝花市大力推进农村危房工程措施整治,针对农村地区老旧房屋多、土坯房占比大、居住人群经济收入低、长期闲置等问题,在有效整合各行业领域涉农政策资金基础上,勇于创新破解难题,开辟拓宽资金渠道,整治农村危房1200余栋,切实守牢农村住房安全底线。
一、健全工作机制,齐抓共管狠抓落实
(一)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调研部署、靠前指挥,先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20余次专题研究、现场督导推进危房整治工作。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构建“隐患排查、清单管理、包保督导、分类整治、验收销号”全闭环危房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组)”四级包保责任体系,层层拧紧压实责任,以目标任务倒逼责任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市级28个部门各司其职开展整治,形成了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组建由副市长任组长的6个集中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深入县(区)、乡镇(街道)开展暗访督导共计70余次,检查点位1400余处,下发通报提醒函20余份。
(三)严格绩效考核。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安办将危房工程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市纪委监委对危房消底攻坚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效能问责,有力促进全市危房整治工作高效推进、高质实施。
二、精准分类施策,破解整治难题瓶颈
(一)健全政策保障。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制定加快推进既有房屋建筑危房工程整治实施方案,将农村危房工程整治纳入全市共同富裕实验区建设精准“消底”补短板专项工作,市、县(区)两级按比例筹措资金,根据实施工程整治类型(维修加固、拆除、拆除重建),给予1万元/户至4万元/户不等的资金补助,有条件的县(区)配套最高3年不超过7万元的贷款贴息政策,有力促进危房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收集梳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民族宗教等多个部门涉及农房建设补助政策和资金标准,按照“应享尽享”和“就高”原则,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户纳入补助范围,切实减轻群众建房资金压力。
(二)兜底重点人群。充分考虑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建房困难,除享受中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外,还分别给予在原补助基础上上浮20%和6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动员干部开展“一对一”帮扶,深度参与协调资金、建材、人工、运输等各个环节,降低建房投入,加强技术指导帮扶,确保地基地质踏勘到位、地基基础形式和埋置深度选择合适、主体结构清晰规范、屋面防漏水到位、竣工验收健全,确保质量安全,推动惠民政策真正实现“暖民心”。
(三)破除政策瓶颈。针对危房长期空置仍不愿拆除和开发边界内重建难的问题,探索实行“预征收”,以拍照、摄像、测量、签订协议等方式进行危房确权、固化权属;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研究印发《攀枝花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居民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对3年内无片区统一开发和征收计划的集体土地上D级危房,按照过渡性住房审批,充分保障群众利益。
(四)探索实施路径。积极搭建政府与高等院校合作平台,将高校资源与农房建设实际有机结合,共同打造安全、经济、绿色低碳的现代宜居农房。米易县开展现代夯土建筑试点,争取600余万元大学科研资金支持,以低成本建设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对61户D级危房实施拆除重建,有效解决高山地区建设成本高、材料运输难的问题。
三、紧盯关键环节,全面夯实整治成效
(一)加强源头要素保障。结合现代宜居农房功能元素、风貌特点,组织36名专业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进乡入镇,深入了解农户建房需求,按需针对性编制不同户型农房方案200余套,均深化到施工图,开展“送图下乡”专项活动,引导农房建设“带图报建、按图施工、照图验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本地专业技术院校优势资源,编制全市统一的培育大纲和培训教材,以“理论+实践”的方式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20余场次,累计培训合格工匠800余人。制定《攀枝花市乡村规划建筑师制度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乡村规划建筑师,全过程参与乡(镇)及村级规划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危房整治“三级把关”(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分别把关),米易县创新性采取危房工程整治鉴定机构“三参与”,即方案制定参与、施工过程参与、工程验收参与,确保危房工程整治成效;盐边县严格执行危房宅基地建前、建中、建后审批监管制度,建立“审批前规划选址到场、建设前放线确认到场、建设初地基开挖到场、建设中定期巡查到场、竣工后验收到场“五到场”工作机制,对危房工程整治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摘自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24.11.20厅村镇处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411/20241122_7809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